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户曹踱步过去看箱子里的书,差役则将赵家几个人的包袱拿过去查看,还检查了赵学礼、赵学景和赵学义,确定他们身上没有带物什。
赵洛泱早就料到会这样,书册本就贵,读书人又与寻常人不同,搬迁人中发现有读书的,肯定会仔细查验,她身上贵重的东西都在空间里,父亲、叔叔们身上都不带什么银钱,至于几十贯钱,衙差顶多顺手拿走一些,不敢掏太多。
这样就将宋太爷那边遮掩了过去。
户曹不再理会赵家人,在地上的包袱上蹭了蹭官靴上的灰尘,向张典吏道:“你们这些人带的银钱、口粮不少。”
张典吏不满这户曹,却又不得不低头,万一让他们将两个小子带走了,他要去哪里要人?
张典吏道:“这些搬迁百姓帮着衙署抓住了山匪,衙署给的奖赏。”这话他一早就说了,显然户曹没往心里去。
户曹又想了想:“既然张大人作保,那这两个人我就放了,不过若是日后发现这些人中有抢粮之人……”
“户曹大人放心,”张典吏道,“真的如此,其中的罪过,张某一力担下。”
户曹忽然一笑:“张典吏来到这里是否还会回从前的衙署?”
张典吏本是准备回去的,但听到这言语还是道:“本衙知县大人与我提过,洮州衙署缺人手,我若是愿意,也可向衙署申报调职。”
如果张典吏留在洮州,将来他们有可能会再遇到,而且张典吏一直在的话,这件事出了差错,随时都能找上门。
户曹正想着,就听到一个女子声音。
“宋太爷,您这是做什么?”
户曹抬头看去,只见差役站在一老一小面前,三个人似是有了些争执。
这一句话,让所有差役都向三个人看去。
几个本要检查过往行人的差役,都挥挥手让行人走开,转身向这边而来。
“差役大人,”赵洛泱笑着看眼前的人,“这老太爷性子古怪,平日里我们都不与他说话,您千万莫怪。”
说话间,赵洛泱将一个布包递到了差役手中。
差役低头一看布包一角露出来,里面像是一根人参,怪不得他想要搜检这老头,这老头要躲避。
“你……”
宋太爷瞪圆了眼睛看赵洛泱,转头伸手想要去差役手中抢夺。
差役早就利落地将东西收回了怀中。
“你……”宋太爷跺了跺脚,他不敢去骂差役,而是指着赵洛泱,“你这个混账东西……你将我的东西给人……那可是我救命的东西,你还我……”
话还没说完,他眼睛一翻,身体踉跄,幸好宋二上前将人扶住。
差役看那老头一副要断气的模样,料想这人参是他最精贵的东西,也就不再纠缠,向走过来的同僚笑笑,向旁边走去。
【魅力值+2】
【魅力值
+2】
时玖道:“收到宋太爷4点魅力值。”
魅力值到手,赵洛泱略微宽慰一些,一根人参,要花219元才能买到,算成银钱那就是近一贯……
好在宋太爷给了她魅力值,按系统的算法,4点魅力值=400元
《水浒揭秘:高衙内与林娘子不为人知的故事(又名贞芸劫)》...
这个只是穿越到了修真的世界里该如何修炼的故事。或许会有不可名状的东西。...
“我看你和她五年了,还宝贝得不行,我还以为你要背叛组织结婚了。”“她人乖也不惹是生非,长得漂亮不作妖为什么不要呢,结什么婚啊,只是玩玩而已。”蒋煜总觉得他对周喜弥只算得上见色起意,当他朋友调侃他的时候,他按熄烟头不在意地说了混话。巧了,周喜弥也这么认为,还碰巧听到了。从那以后她谨记他的话不吵不闹,不惹是生非,不再抱有虚无的希冀。当他一脚踢开她时,她乖乖巧巧收拾好自己的东西离开,不给他留一点麻烦和念想。决绝得像是她甩了他。*周喜弥和许昀的第一次见面实在有些狼狈。被汗浇湿的碎发,舅妈淘汰的旧衣服,往外喘的粗气,还有不合时宜通红的面颊。“你还好吗?”听到清冽的声音,她慌乱拨开眼前湿漉漉的碎发,许昀眼中载着一泓柔光,他笑着递给她一张纸巾,让她勉强捡回一丝丝体面。她想到了小时候看的《小美人鱼》。深不见底的汪洋大海里,有着一头格格不入的红发的小美人鱼救起一位落水的王子,灿烂到刺眼的阳光晒干了她火红的发丝,她逆着光问刚刚苏醒的王子。“你还好吗?”周喜弥长大了。她清楚自己不是落水的王子。不过。许昀一定是她的小美人鱼。...
冬早是只小雀精,懵懵懂懂的成了摄政王的小宠。 王爷给喂饭,王爷陪着睡,出门在外也亲自背。 仆从愁容满面,圣上小心关切。 静王于是拨弄那不成器的小胖球,“今晚红烧了吃。” 冬早吓得化成人形,泪眼汪汪的给自己求情,“可不可以不红烧?” 可以是可以,但吃依旧得吃。 软绵绵小雀精受x只手遮天闷骚男神攻 甜文。...
李斯,修仙界的重生者。他是一位特殊的重生者,在自己的血脉上无尽轮回,血脉不断,本源不灭。十一世的轮回起伏,李斯终于获得修仙机缘,灵根之秘。他创建修仙家族,崛起于微末,逆流而上,将自己的家族发展壮大!他建立修仙门派,超越九品宗门制,奠定万世不易之基,成为修仙界第一宗!他积累万世底蕴,在修仙末法到来之前,成为最后一位飞升之仙。直到有一世。李斯重生为一头白胖家猪。他震惊狂怒:究竟是哪一个不肖子孙,将血脉延续到了猪的身上!————妖仙、人仙、鬼仙、地仙……一个沉浮在六道轮回的普通凡人。经历百万轮回转世,度过数万万劫数,又将证得何等无上大道,成就万劫不灭之大自在。这是一个凡人在无尽恒沙世界中修仙得道的故事。...
少年与老狗,锈剑一葫酒。\n独守破庙六年,自己竟是高手?\n剑神唯一传人,整日摆烂求偶。\n凭借一己之力,将修真界搅的乌烟瘴气。\n少年陆同风,罕见纯阳血脉,骑狗扛剑勇闯修真界。\n师父是焚天剑神,他是纯阳贱仙……真是师门不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