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鱼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章 雪夜埋尸(第4页)

此等绝世毒药,他们圣教都没有,这个低贱的泥腿子手里竟然有……

嘭!

下一瞬。

黑衣使腐烂的身躯,轰然炸开,化作了一具充斥着可怕毒力的黑色骸骨,浑身三品强健血肉化作满地的尸水,身上东西也被这可怕的毒力腐蚀一空了。

“巅峰三品,这等强悍人物,竟然真被我干掉了?”

苏辰一阵啧啧称奇。

噬心散,专门猎杀高品修行者,对于低品修行者,乃至是凡人,效果却不大。

正常五十年份毒草调配的噬心散,需要五息时间,才会毙命。

而这百年调配的噬心散,毒性暴虐何止三倍?一息不到,毒至肺腑,三品高手,将皮肉筋骨髓都炼到了极致,仍无法抵挡。

苏辰总共两瓶,杀了一个巅峰三品,还剩下一瓶。

“还真好用。”

“顺着真气,血气飞速蔓延,越是高手越危险,反倒不会第一时间危及到我这样的弱小之人,日后看来要多多调配几瓶了。”

一尊黑渊的三品高手死了。

巅峰三品,可不是大白菜,每一尊都是能镇压一地,一人血洗一城的人形怪物,绝对的高端战力,黑渊怕是要地震了。

看了眼藏书楼外的风雪,苏辰清楚,他日后怕是有的麻烦了。

“不过想让我死,不如这让这黑衣使先死一死好了。”

“不争不抢,不与人结怨,为什么非要打搅我平静的生活……”

“唉。”

苏辰一声叹息,戴上了鱼肠制作的手套,收拾着这满地尸水,拖着黑衣使这尊巅峰三品高手的毒尸骸,挖着大坑,就要迈进藏书楼小院的药田中。

这毒骸,还有尸水正好能当肥料,滋养毒草。

咔擦!

一声异响。

这毒尸骸竟然掉落出了两样物品。

“这是……”

苏辰搓了搓手,有些兴奋。

按道理说。

巅峰三品横炼高手的身体,比金铁还坚硬,黑衣使都被腐蚀一空了,他身上不该有东西残留才对。

但能残留下来,一定是宝物。

两样东西!

一枚黑不溜就的粗糙铁牌!以及一截断裂肋骨……

黑铁牌,苏辰没看出门道。

不过断骨,苏辰将它捏碎,里面藏着的一张如同人皮般的东西,飞速的舒展开来,露出了其上暗金色的字迹与小人运功图。

看着人皮秘卷上的字迹,苏辰念出了声。

“孤绝老魔所创,一品功法,《丈六金身决》……”

热门小说推荐
报告大魔王

报告大魔王

“已成功绑定大魔王系统,存活时间还剩三分钟,请尽快补充时间!”这个故事,要从淳小白穿越到平行世界,并绑定了随时会死亡的‘大魔王’系统后,找人续上时间开始。...

十一年夏至

十一年夏至

“我喜欢他的名字。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 · 高中同学结婚,那天在朋友家里办同学聚会。 不知怎的,聊起学生时代做过的又傻又浪漫,又不为人知的事。 轮到夏漓,她说,“他生日那天,我假公济私,在广播台给他放了一下午的歌,都是他喜欢的歌手。” 有人问“他”是谁,夏漓笑笑不肯说。 中途她去洗手间,与旁边房间里走出来的一人迎面撞上。 是晏斯时。 晏斯时低头看她,目光极深,“原来是你。” “从楚城到南城,从南城到北城,从北城到洛杉矶。 为了靠近你,我跨越三千昼夜,一万公里。 不过你不必知道,因为我就要忘记你了。” “毕业六年还是会梦见他。那时候最讨厌地理,但是当了两年的地理课代表。因为去文科组办公室会经过他的教室。抱着一摞书,心里又沉又轻盈,像怀揣一个巨大的秘密。后来穿梭在办公园区的灰色的写字楼间,时常想起往事。我不会再有那样纯粹的心事,在那年,在十六岁,在那个少年到来的夏天。” 阅读提示: *暗恋成真/双初恋/HE *闷/慢热/平淡/前半校园后半都市 注:感情戏发生于男女主成年后...

寻道的旅途

寻道的旅途

寂寥空旷夜空彗星划过天际,未知的病毒在世界蔓延,带来灾难的同时,种种异能于世间显现,白玉却在此刻被选入天选战场,一千人中唯有一人可以重回现世此刻我既是天选!也是唯一!一个迷茫的少年寻找自己的故事。(注:本作不推荐三观尚未成熟的人观看。)欢迎.........

阅世走人间

阅世走人间

主人公吴敬诚在一个视野开阔的山头,坐在一块石头上待了一天一夜。俯视远方,仰望星空,回忆走过的路,经历无数次磨难,阅读几十本书,还是没有前途。太阳从地平线升起,从升腾感悟到理想升华,竟然在这块石头上幡然醒悟。无意中得到无极短刀和藏储钻石戒指,开始了华丽的转身,走上了披荆斩棘的人生之路。......

剑傲江湖

剑傲江湖

剑傲江湖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剑傲江湖-江南瑾年-小说旗免费提供剑傲江湖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社恐穿成万人迷

社恐穿成万人迷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