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可是这个年代,十七岁已经承担起家里的大部分家务,很多女孩子,十七岁就已经嫁人了,甚至有些都成了孩子的妈。
送走杨秋雁,刘红军看了看锅里,又加了一些水,然后往锅灶里加了一根木柴。
“红军,做饭呢?”一个少妇抱着一个三四岁的孩子走了进来。
“香草嫂子,来了!”看到来人,刘红军站起来打招呼。
“红军,我家你大侄子,不知道吃了什么,从昨天开始,一直拉肚子!”香草有些不好意思的对刘红军说道。
人家正在做饭,她过来说拉肚子的事,实在是不太讲究。
可是,又不能不说。
刘红军倒是不在乎这个,当医生的哪有在乎这个的。
别说这个,上一世,在战场上,打完仗,守着尸体,甚至手上还有敌人的血,不照样拿着馒头往嘴里塞?
一边给孩子号脉,一边开口问道:“拉肚子?拉出来的是什么形状的?大便带不带沫?”
“拉的都是稀蹚水,带着黄沫子!”
“吐没吐?”
“没有!”
“没大事,这是痢疾,香草嫂子家里有大蒜吗?”
“大蒜有!”
“有大蒜就行,我先给大侄子扎两针,然后回家给大侄子烤两头大蒜吃了就能好!”
“烤大蒜能管用?”
“能,烤大蒜治痢疾拉肚子一绝!”刘红军笑着说道。
刘红军进屋找出酒精灯和老爹留下的针灸包。
点燃酒精灯之后,先把银针在酒精灯上烤了烤,然后用酒精棉擦拭一遍,在足三里、神悯上各扎了一针。
“好了!回家记得烤两头大蒜吃!”刘红军拔出银针,又对香草交代道。
“嗯呐!我回去就给他烤大蒜!谢谢你啊红军!
嫂子来得及,也没带钱,等回头我让你泉海哥给你送过来。”香草说完,抱着孩子开心的往外走。
“不着急。
回家用温水,加一点点盐,喂给孩子喝!”刘红军对着香草的背影喊道。
“嗯呐!”香草抱着孩子,急匆匆的走了。
送走香草之后,刘红军洗了洗手,准备吃饭。
掀开锅,一股肉香扑面而来。
肉炖茄子,泡面饼是绝配。
茄子喜油,用大油加猪肉炖出来的茄子,闻上去都是肉香。
没有滋味的面饼,吸收了茄子的汤汁,那就一个香。
刘红军看了看,里面的汤汁还比较多,反正不着急吃饭,盖上锅盖再焖一会。
进屋找了一本医书,坐在石榴树下看了起来。
他家里最多的就是医书,也不知道老爹是怎么收集来的。
上一世,因为他去参军,一走就是十五年,这些医书,都被大哥收了起来,等他退伍之后,这些医书因为大哥几次搬家,大部分都遗失了,让他惋惜不已。
看了一会医书,看见锅里的火灭了,刘红军才收起医书,掀开锅,把炖茄子盛到盆里。
东北这边因为吃炖菜比较多,所以家家都不缺盆。
不是瓷盆,而是附近公社用泥陶烧制的盆。
也不知道是因为这是梦境的原因,还是因为重生的原因。
刘红军的饭量变得很大,炖的一锅菜,被刘红军吃了个精光,还吃了五个面饼子。
这面饼子可是不小,每一个面饼子都相当于一个大馒头,东北的那种大馒头,一个馒头半斤重。
“已成功绑定大魔王系统,存活时间还剩三分钟,请尽快补充时间!”这个故事,要从淳小白穿越到平行世界,并绑定了随时会死亡的‘大魔王’系统后,找人续上时间开始。...
“我喜欢他的名字。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 · 高中同学结婚,那天在朋友家里办同学聚会。 不知怎的,聊起学生时代做过的又傻又浪漫,又不为人知的事。 轮到夏漓,她说,“他生日那天,我假公济私,在广播台给他放了一下午的歌,都是他喜欢的歌手。” 有人问“他”是谁,夏漓笑笑不肯说。 中途她去洗手间,与旁边房间里走出来的一人迎面撞上。 是晏斯时。 晏斯时低头看她,目光极深,“原来是你。” “从楚城到南城,从南城到北城,从北城到洛杉矶。 为了靠近你,我跨越三千昼夜,一万公里。 不过你不必知道,因为我就要忘记你了。” “毕业六年还是会梦见他。那时候最讨厌地理,但是当了两年的地理课代表。因为去文科组办公室会经过他的教室。抱着一摞书,心里又沉又轻盈,像怀揣一个巨大的秘密。后来穿梭在办公园区的灰色的写字楼间,时常想起往事。我不会再有那样纯粹的心事,在那年,在十六岁,在那个少年到来的夏天。” 阅读提示: *暗恋成真/双初恋/HE *闷/慢热/平淡/前半校园后半都市 注:感情戏发生于男女主成年后...
寂寥空旷夜空彗星划过天际,未知的病毒在世界蔓延,带来灾难的同时,种种异能于世间显现,白玉却在此刻被选入天选战场,一千人中唯有一人可以重回现世此刻我既是天选!也是唯一!一个迷茫的少年寻找自己的故事。(注:本作不推荐三观尚未成熟的人观看。)欢迎.........
主人公吴敬诚在一个视野开阔的山头,坐在一块石头上待了一天一夜。俯视远方,仰望星空,回忆走过的路,经历无数次磨难,阅读几十本书,还是没有前途。太阳从地平线升起,从升腾感悟到理想升华,竟然在这块石头上幡然醒悟。无意中得到无极短刀和藏储钻石戒指,开始了华丽的转身,走上了披荆斩棘的人生之路。......
剑傲江湖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剑傲江湖-江南瑾年-小说旗免费提供剑傲江湖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