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章高档餐厅:巧妙应对审视
温暖站在米其林餐厅外,深吸一口气。
好家伙,这金碧辉煌的,晃得她眼睛都快睁不开了。
想起自己以前吃路边摊撸串的日子,她突然感觉自己像个误入豪门的灰姑娘,浑身不自在。
推开厚重的旋转门,水晶吊灯的光芒倾泻而下,照得她有点晕乎乎的。
莫寒轻握住她的手,低声道:“别紧张,一切有我。”温暖给了他一个“你懂我”的眼神。
紧张?
不存在的!
姐可是见过大世面的人!
虽然这个世面有点太大了……
莫母和几位亲戚已经坐在餐桌旁,个个衣着华丽,气场十足。
看到温暖,她们的目光像X光一样在她身上扫来扫去,看得她后背一阵发凉。
“这就是温暖吧?长得倒是挺标致的。”一位打扮精致的贵妇开口,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审视。
“阿姨好。”温暖落落大方地问好,内心独白:标致?
这词儿用的,好像我是花瓶似的。
“听说你之前……”另一位亲戚刚想开口,就被莫寒打断,“姑妈,温暖刚来,让她先坐下休息一下吧。”
接下来的“拷问”环节,堪比大型职场面试现场。
从家庭背景到兴趣爱好,恨不得把温暖祖宗十八代都挖出来。
温暖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机智的回答让莫母等人频频点头。
“伯母,您说的对,豪门规矩多,我一定好好学习,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呃,贤内助。”温暖偷偷瞄了一眼莫寒,发现他嘴角噙着一抹笑意。
气氛渐渐缓和,莫家亲戚对温暖的印象也好了不少。
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餐厅门口……
林晓,一身火红的连衣裙,踩着高跟鞋,气势汹汹地走了过来。
她径直走到莫母身边,亲昵地挽住她的胳膊,语气娇嗲:“阿姨,您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就出来吃饭了?害我担心半天。”然后,她转头看向温暖,眼神里充满了挑衅,“哟,这不是温暖吗?你也在这里啊?”
温暖心里冷笑:好戏,开场了。
温暖挑了挑眉,一脸“你哪位”的表情,语气淡淡道:“这位小姐,我们认识吗?我怎么觉得你好像对我的事情很感兴趣啊?”这波反客为主,直接把林晓噎得够呛。
林晓脸色一僵,随即掩饰般地笑了笑,“当然认识啦,上次在宴会上见过一面嘛。我只是没想到,你会在这里……和阿寒一起。”她故意把“阿寒”两个字咬得很重,仿佛在宣示主权。
“哦,原来是这样。”温暖恍然大悟状,然后挽住莫寒的胳膊,甜甜一笑,“我和阿寒一起来吃饭,很正常啊。不像某些人,总是喜欢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方。”
莫寒不动声色地搂紧温暖的腰,眼神冰冷地扫了林晓一眼。
这无声的警告,让林晓心头一颤。
“温暖,你别误会,我只是……”林晓还想解释,却被莫母打断。
“好了,晓晓,今天是我们家宴,你就别在这里添乱了。”莫母语气有些不悦。
“已成功绑定大魔王系统,存活时间还剩三分钟,请尽快补充时间!”这个故事,要从淳小白穿越到平行世界,并绑定了随时会死亡的‘大魔王’系统后,找人续上时间开始。...
“我喜欢他的名字。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 · 高中同学结婚,那天在朋友家里办同学聚会。 不知怎的,聊起学生时代做过的又傻又浪漫,又不为人知的事。 轮到夏漓,她说,“他生日那天,我假公济私,在广播台给他放了一下午的歌,都是他喜欢的歌手。” 有人问“他”是谁,夏漓笑笑不肯说。 中途她去洗手间,与旁边房间里走出来的一人迎面撞上。 是晏斯时。 晏斯时低头看她,目光极深,“原来是你。” “从楚城到南城,从南城到北城,从北城到洛杉矶。 为了靠近你,我跨越三千昼夜,一万公里。 不过你不必知道,因为我就要忘记你了。” “毕业六年还是会梦见他。那时候最讨厌地理,但是当了两年的地理课代表。因为去文科组办公室会经过他的教室。抱着一摞书,心里又沉又轻盈,像怀揣一个巨大的秘密。后来穿梭在办公园区的灰色的写字楼间,时常想起往事。我不会再有那样纯粹的心事,在那年,在十六岁,在那个少年到来的夏天。” 阅读提示: *暗恋成真/双初恋/HE *闷/慢热/平淡/前半校园后半都市 注:感情戏发生于男女主成年后...
寂寥空旷夜空彗星划过天际,未知的病毒在世界蔓延,带来灾难的同时,种种异能于世间显现,白玉却在此刻被选入天选战场,一千人中唯有一人可以重回现世此刻我既是天选!也是唯一!一个迷茫的少年寻找自己的故事。(注:本作不推荐三观尚未成熟的人观看。)欢迎.........
主人公吴敬诚在一个视野开阔的山头,坐在一块石头上待了一天一夜。俯视远方,仰望星空,回忆走过的路,经历无数次磨难,阅读几十本书,还是没有前途。太阳从地平线升起,从升腾感悟到理想升华,竟然在这块石头上幡然醒悟。无意中得到无极短刀和藏储钻石戒指,开始了华丽的转身,走上了披荆斩棘的人生之路。......
剑傲江湖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剑傲江湖-江南瑾年-小说旗免费提供剑傲江湖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