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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朝帮祁业翔展开对床的铺盖,告诉他可以睡在那里,祁业翔去水房洗了把脸,客套了两句就睡下了。二十多个小时的奔波让他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叶朝躺在床上远远的望着对床上祁业翔的脸庞,那张脸孔既熟悉又陌生,弟弟酣睡的呼吸声回响在屋里。叶朝突然感到一阵透心的冰冷,他连忙拉起被子,将自己紧紧地裹在里面。
叶朝恍恍惚惚的梦到了童年妈妈还在时的日子,叶暮三、四岁的时候叶朝已经八岁,村里的孩子上学早,一般六岁就上了一年级,而叶朝那时却还在家里帮着做农活。叶暮从小身体就不好,两岁时从坑上摔下来过一次,摔到了腿,叶妈妈怕留下后遗症,专门跑到省城去给叶暮作了骨骼纠正手术。叶家本来就是村里的扶贫对象,这下叶幕在省城做完手术回来后原本给叶朝准备的当年上小学的钱就花光了。
因为村里大部分和叶朝同龄的孩子都上了小学,所以平时叶朝没有人说话,每天除了下地干活就是带弟弟玩。有一次叶朝打猪草回来,在村口看到了一只小黄狗,右前腿似乎是折了,走路一瘸一拐的。叶朝将它抱回了家,叶老二看到说这种狗是长不大的小狗,既没办法看家护院又浪费家里的粮食,村里没人家会养的,叫叶朝赶快扔掉。但叶朝脾气倔,就是不扔,每次吃饭时将自己碗里的饭拨出一些给小黄狗吃,还不时带它到河边洗澡,那原本赖赖吧吧全身长着很多烂疮的小黄狗竟被叶朝养的活蹦乱跳起来。叶暮小时怕狗,每次见着小黄都用竹棍赶它,叶老二则每次看到了儿子养的野狗就一脚把它踢出院子。所以叶家全家人,小黄只和叶朝还有偶尔将馊饭喂给它的叶妈妈亲些……
叶朝突然觉得一阵口渴,睁眼一看全身都是汗,这本就是夏天,叶朝又把自己紧裹在被子里,不出汗倒怪了。
他从窗台上的暖壶里倒了些白天烧好的开水,边喝边想,自己怎么竟然突然梦到小黄了?叶朝脑子里昏昏沉沉的,伴着一阵阵的头痛,童年时的岁月,尤如一片片的斑斓记忆,逐个纷呈在叶朝的脑海里。
有一年冬天,叶朝随妈妈去赶集,叶朝在集市上看到了冰糖葫芦,大大的红色山楂里夹着棕色的豆沙馅,被一层晶莹透明的糖衣包裹着。叶朝的大眼睛眨巴眨巴的看着冰糖葫芦,不敢管妈妈要,但也不想离开。叶妈妈看出叶朝想吃,想到因为家里穷,这么多年儿子竟从来没吃过冰糖葫芦。叶妈妈心里一阵愧疚,买了一串冰糖葫芦给叶朝,告诉他说回家再吃。叶朝那天高兴的一蹦一跳,得意的举着糖葫芦回家了。
到了家,叶妈妈拿出一个碗,把冰糖葫芦最上面的四个山楂用筷子从竹签上捛下来,叶朝眼睁睁的看着一串糖葫芦上最大最漂亮的4个山楂掉在了碗里。叶妈妈把剩下四个小小的、串在竹签底部的山楂递给叶朝说:“拿去吃吧,弟弟吃四个,你吃四个。”
那时叶暮的腿还没完全好,每天要坐在床上。叶朝看着妈妈把盛着一串糖葫芦中最大的四个山楂的碗端到了里屋。他则跑到了屋外,那里有小黄在热烈的欢迎他,用两个前爪扒着叶朝的裤腿,欢快的叫着。叶朝把剩下的四个小山楂中的两个用手从竹签上捛下来,放到小黄狗面前,然后叶朝把竹签上仅剩的、两个最小的山楂举过头顶,幸福的舔了舔剩下的两个山楂上的糖衣。可小黄却好像对冰糖葫芦并不感兴趣,它只是用鼻子闻了闻地上的两个山楂就不再理睬了。叶朝舍不得那两个山楂,最后用冷水冲了冲上面的土又吃掉了。
第二天下午,叶朝本来是去拾麦秸的,可他在一个洼地处不小心的崴到了脚,叶朝知道家里没钱,舍不得已经拾好的麦秸,便抱着它们提前一拐一瘸的回家了。
进院的时候叶朝闻到一阵香气,崴到了脚的他走不快路,慢慢的踱到了窗下,放下了怀里的麦秸。这时,刚好有阵声音隔着窗子从屋里传了出来,那是全家人中最疼叶朝的妈妈的声音。
叶朝听见妈妈在问:“好吃不?”
随后便是叶暮稚嫩的声音:“好吃,妈妈什么时候再给暮暮做肉包子吃啊?”
“今年咱家收成不好,没钱买肉啊。不过以后呢,只要暮暮乖,妈妈就再给你做。吃肉包子的事不要告诉哥哥啊。”
“好,”叶暮懂事的说道,“偶不告诉哥哥。”
到了吃晚饭的时候,叶朝看着桌子上的三盘只放了油盐的青菜,突然感觉喉咙中一阵哽咽。
当天晚上,叶朝照例将自己的饭菜留了三分之一给小黄,他端着碗来到屋外他给小黄搭的狗窝前,小黄看到了叶朝便一边高兴的叫着一边用力的摇着尾巴扑上去欢迎他。叶朝将饭菜倒在狗盆里,用手轻抚着正在吃饭的小黄狗的毛,轻声说道:“小黄,小黄,以后我好好疼你,你也好好疼我行吗?”
小黄抬头舔了一下叶朝的手,继续埋头奋力地吃饭。
叶朝高兴的说:“呐,我当你答应了啊,以后我真的会很疼很疼你的。饭我们一人一半。可你也要很疼很疼我哦。”
小黄用黑溜溜的眼睛看着叶朝,上下晃了晃脑袋,好像在点头的样子。叶朝高兴的把它抱起来亲了一下。
可是小黄最终还是食言了,就再它“答应”了叶朝的一个月之后,春节到了。
叶家没钱买肉,那天叶朝去村东头买鞭炮回来,发现小黄已经变成了家里年夜饭中的唯一肉肴。
第十四章(上)
夜间的湿气在寒冷的早上中形成晨露,在县高中宿舍玻璃上形成雾蒙蒙的一片,偶尔几滴水珠滑落下来,在朝阳的映照下反射出比水晶更为璀璨的光芒。
叶朝醒来的时候只觉得头疼,全身上下有点发冷。他强打着精神爬起来,轻声叫醒了叶暮后便去做早餐。叶朝是个很细心的人,因为怕呛到弟弟在头天晚上就把做饭的炊具摆到了宿舍的过道。这个宿舍楼像是很有些年头的样子,楼道墙壁自从建造时粉刷过一次后就像是再也没有维护过,不少的地方的墙皮都开始因为地气潮湿而剥落,像一个脸色发黄的病人脸上的癣。屋里,叶暮也开始在叫祁业翔起床。叶朝将鸡蛋打进锅里,葱花炒蛋的香气开始慢慢的弥漫在楼道里,黑色铁锅里的油在滋滋的作响,伴随着的还有屋里的两个人的低声谈笑声。
不过几分钟的功夫,叶朝看到祁业翔端着一个临时做漱口杯的茶杯从宿舍间里走了出来,他微微的笑着和叶朝说了声“早”就走向了走廊尽头的水房。叶朝看着那个人的背影消失在拐角处,将嘴里没来得及说出口的那个“早”字硬吞了回去。
叶朝准备的早餐很丰盛,那并不是北方乡村里每天早上都吃到的一顿简单早餐。叶暮似是饿了,一手抓着馒头一手用筷子把一块红漆漆的酱豆腐夹在馒头的中间,抹平,又夹了大块的炒鸡蛋大口大口的吃着。祁业翔没有吃的下很多的东西,只是夹了几块桌上切好的茶叶蛋,喝着面前的一碗小米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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