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风声不歇,轻轻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谁?!”
她猛地抬起头,厉声喝道,长刀已经挥出。
“砰!”
“哎呦!”
松松垮垮的门彻底毁了,一男子身体一转,灵活地避开阿染的攻击,却揉着自己的腰,彷佛被闪了一般,嗷嗷叫。
“你是谁?”阿染缓缓站起来。
男子龇牙咧嘴,不过二十出头的年纪,风华正茂,他一袭青衣,头发被布带绑着,额前小碎发有几分潇洒,脚上一双鞋已经被磨破,却依旧自得。
一双桃花眼狭长,让整张脸变得风情,眉眼常弯,嘴角常笑,便是吊儿郎当也遮不住这份洒脱的俊俏。
闻言,他抬手指着阿染,瞪大桃花眼,质问:“你你你,你还问我,应该是我问你吧?你怎么会在我的地盘?”
他不给阿染开口机会,人已经坐到了旁边,“相逢即是缘,我允许你住在这里,作为交换,我吃点你的东西。”
他的手朝着烧鸡伸过去。
这才是他的目的。
阿染:“……”
——真是好不要脸!
阿染抬手阻挡,带了内力,那人手一晃,抵住阿染,另一只手再次伸出,而同时,阿染的另一只手又已拦住他。
四只手在食盒上交叠。
随即同时眯了眯眼。
实力不差呀!
阿染看了他的手一眼,上面有茧子,是从小练武的痕迹,虽然吊儿郎当,但内力深厚,没见着武器,不排除藏起来的可能。
阿染在分析,却也没让他碰到烧鸡一个边角。
那人放弃了,收回手,吹了吹,悻悻道:“果然好凶,这一看就是德艺轩的东西,他们家是卖茶不卖饭,能从他们店里提食盒出来,一定得有权有势,这么好的东西不处理处理再吃,暴殄天物……”
阿染的手顿住,随即看向他:“你会弄?”
“当然!”他拍了拍胸口,“你分我一半,不,三分之一,我给你烤一烤,绝对让它更美味,我再把酒温上,让你吃的舒舒服服!”
二月里,天还很冷,冷吃确实不合适。
若不是点心吃不饱,恐怕德艺轩也不会装一只烧鸡。
阿染:“四分之一。”
“得嘞。”他立刻屁颠屁颠去抱柴火进来,生火,依旧是吊儿郎当的模样。
火点起来,不知道他从哪里翻出油,熟练地刷了一点,火上架起烧鸡,立刻就有浓郁的香味散开。
这人没说谎,是个会做饭的。
“我叫余焕,你呢?”他扭头问。
“阿染。”
“是个好名字……”余焕吸了吸口水,又把酒坛在旁边温上,“怎么样,香不香?”
阿染坐在旁边,眼睛盯着烤鸡。
余焕看了她一眼,偷笑。
两人并坐,火堆噼里啪啦,倒也和谐。
这画面挺奇怪,阿染和这叫余焕的人不过是刚认识,竟像是好友般和谐相处。
这人实在太自来熟。
“好了!”
“已成功绑定大魔王系统,存活时间还剩三分钟,请尽快补充时间!”这个故事,要从淳小白穿越到平行世界,并绑定了随时会死亡的‘大魔王’系统后,找人续上时间开始。...
“我喜欢他的名字。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 · 高中同学结婚,那天在朋友家里办同学聚会。 不知怎的,聊起学生时代做过的又傻又浪漫,又不为人知的事。 轮到夏漓,她说,“他生日那天,我假公济私,在广播台给他放了一下午的歌,都是他喜欢的歌手。” 有人问“他”是谁,夏漓笑笑不肯说。 中途她去洗手间,与旁边房间里走出来的一人迎面撞上。 是晏斯时。 晏斯时低头看她,目光极深,“原来是你。” “从楚城到南城,从南城到北城,从北城到洛杉矶。 为了靠近你,我跨越三千昼夜,一万公里。 不过你不必知道,因为我就要忘记你了。” “毕业六年还是会梦见他。那时候最讨厌地理,但是当了两年的地理课代表。因为去文科组办公室会经过他的教室。抱着一摞书,心里又沉又轻盈,像怀揣一个巨大的秘密。后来穿梭在办公园区的灰色的写字楼间,时常想起往事。我不会再有那样纯粹的心事,在那年,在十六岁,在那个少年到来的夏天。” 阅读提示: *暗恋成真/双初恋/HE *闷/慢热/平淡/前半校园后半都市 注:感情戏发生于男女主成年后...
寂寥空旷夜空彗星划过天际,未知的病毒在世界蔓延,带来灾难的同时,种种异能于世间显现,白玉却在此刻被选入天选战场,一千人中唯有一人可以重回现世此刻我既是天选!也是唯一!一个迷茫的少年寻找自己的故事。(注:本作不推荐三观尚未成熟的人观看。)欢迎.........
主人公吴敬诚在一个视野开阔的山头,坐在一块石头上待了一天一夜。俯视远方,仰望星空,回忆走过的路,经历无数次磨难,阅读几十本书,还是没有前途。太阳从地平线升起,从升腾感悟到理想升华,竟然在这块石头上幡然醒悟。无意中得到无极短刀和藏储钻石戒指,开始了华丽的转身,走上了披荆斩棘的人生之路。......
剑傲江湖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剑傲江湖-江南瑾年-小说旗免费提供剑傲江湖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