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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北京
零七年的北京大变样。拆迁字样遽增,楼越盖越高,地铁线增了几条,出租车师傅练起英语口语。若是十年一刻度,九七零七间的十年可与八七九七间的十年大不相同。程声合理推断拿时间丈量自己这事实在愚蠢,因为他明显感觉时间在他身体里越走越快,他甚至难以预测一七年会以怎样的剧速降临在自己身上。
航站楼翻新搬迁,程声从到达口出来,家乡的风还没吹到脸上,他心里就知道这城和人一样,在同一维度上不停地变。
程声在国外学习工作统共六年,不多不少,读博做项目也差不多这时间,项目开项目合,眼一眨六年就过去了。他变了不少,有时照镜子甚至连自己的长相都认不出来。十七八时发小总说他脾气爆,眼睛里藏着个着火的亚马逊丛林,看人时噌噌冒火;现在泄得干净,眼里什么都没有,七情六欲仿佛都随风而逝了。
程爸程妈和大爷大妈来机场接他,差点没认出来,眼前这个长得像青年教师的人哪是以前害天害地的混小子?大妈跑过去跟程声一个大拥抱,一面上下打量他一面感慨:“一个人在外面待这么多年是真长大了,精神气也比出去那年看着好多了。”
老程在后面探头探脑,等前面程声大妈把人松开才过去絮絮叨叨:“在外面把自己照顾得挺好?脸色看着比以前强,以前寡白,别人一看还以为在家里遭虐待。”
程妈过去,撇开老程的手,“你儿子今年都二十八了,老秦家儿子和他一般大去年都结了婚,这年纪再照顾不好自己怎么活?”
等训完老程,她又转头拉着程声胳膊左看右看,腮帮子酸得厉害,话腔都带点哭:“脸上也稍微长点肉了,走的那年像骷髅架子一样,我都不想让你一个人跑那么远的地儿去。”
一家人吃了顿饭,程声还带一个浓眉大眼的混血儿,趁家里人在饭桌上都有点醉意,蹭地站起来跟大家宣布——我要创业了,身边这位一口北京话的老外就是我的合伙人。
老程喝得满脸通红,法令纹快垂下地,靠着椅子问他:“你创业用我的钱还是你自己的钱?”
“我和Frank把前几年攒下来的钱都拿出来了,回来歇两天去找融资,一分钱都不用你的。”
老程点点头,心里不大乐意程声和一个外国人创业,但想起前几年的事心有余悸,嘴上再不敢阻拦,哼哈着随他去了。
程声回来的第一件事是找房子单住。那时候中关村一水科技企业,配套的还有楼下咖啡店,常有格子衫黑框眼镜夹着企划书走进一家咖啡厅跟人大谈特谈创业理念。程声和Frank在北京城里考察一圈,先把公司位置定在中关村,这才开始围着这片地找房子。
俩人忙活几天,找了门对门的两套一居室,新楼盘,四十平,一个人住正舒坦。程声把寄存在老房子四合院里的行李转来新家,把该吃的药整整齐齐码在电脑桌架子上,一切完毕,心满意足地栽去卧室床上睡了一个好觉。
找好住处后两人又马不停蹄地筹划公司的事,他们先在中关村里租了写字楼一层当办公地,紧接着就是各种注册手续、买电脑和办公用品,来回折腾快一个月才把创业起点铺好。
大事基本捋顺,晚上他和Frank躺在一起聊天,房间里乱糟糟,行李衣服堆得像山,但俩人谁也没力气再收拾,有一搭没一搭张嘴说话都费劲。程声靠着床边,给Frank指玻璃窗外,“我从小就在这一片长大,高中大学都没离开过这里。”
Frank马上接话:“那咱俩算半个老乡,我妈去美国以前也在这片长大,就是那时乱哄哄,她给其他男生写情书还被一个扎俩辫的大姐大堵在胡同里收拾了一顿。”
说完两个人一起笑,但屋子里实在太安静,突如其来的笑声突兀,两个人笑着笑着就心有灵犀地沉默下来。
程声怀里抱着一只抱枕,把下巴埋在软绵绵的枕头里,说:“这里真不一样了,我走的时候还没这么现代。”
“能有多不一样?”Frank爬起来去冰箱找了两罐冰镇啤酒,拍拍躺在床上脸冲窗户的程声,“喝点儿,别老这么忧郁,好像我把你怎么了似的。”
程声也爬起来,把身上皱巴巴的短袖捋平,接过Frank手里的啤酒干了一大口,换副语气给他讲以前的事:“我以前可不忧郁,估计这辈子的话全让前十八年给说完了,现在才变成这样。”
“讲讲呗,你以前什么样?”
程声真讲起来,只不过避开了一个不愿提起的年份,“我高中那会儿喜欢摇滚乐,周末跟发小跑去五道口那边新开的酒吧看演出,乐队里一溜长头发,往台上一站发着光,底下姑娘全冲他们尖叫。我那时候觉得他们太酷了,自己也要那么酷,就和几个发小组了只乐队。”
“那你酷了吗?”Frank问。
程声瞥他一眼,干口冰啤,“酷个屁,我哭了。”
Frank立马夸张地大笑,笑得太厉害,手上啤酒洒出来溅在地上,他又跟只兔子似的蹿去卫生间找拖布,回来时还不忘跟程声搭茬:“为什么哭了?哈哈哈……”
“为我是个傻逼。”程声说:“为酷玩摇滚这件事本身就不摇滚,我还成天像只大尾巴狼一样洋洋得意地跟别人嘚瑟,后来有人给我当头一棍打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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