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鱼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4章 感恩(第1页)

第44章感恩

骆采思没有猜错,她离开石洞并没有走多远就看见了那头灰狼的身影。尽管感觉到浑身都在颤抖,她依然是走了过去,然后她看见了蓝小布。

蓝小布躺在地上,那灰狼就站在蓝小布的旁边。

骆采思没有敢再往前走,她不知道为何蓝小布没有被灰狼吃掉,这灰狼是在等她吗?

骆采思还在胡思乱想的时候,灰狼看了一眼骆采思,忽然缓缓转身,慢慢的远去。

怎么回事?骆采思疑惑的看着灰狼远去的背影,一时间竟然没有想蓝小布怎么到了这里。

蓝小布侧卧在地上,手里还抓着几株草药。

骆采思想去将蓝小布扶了起来,蓝小布脸色潮红,显然还活着。骆采思没有时间去想为什么狼没有吃蓝小布,看见她来了又为什么要走,只是她刚刚跨出一步,身体就再次一软,跌坐在地上。

头越来越昏沉,似乎自己的思想随时都要沉寂下去一般。

骆采思很清楚,她不能晕过去,哪怕她病得厉害也要坚持一下,至少要让蓝小布醒来再说。

“吃。”就在骆采思还想拉一下蓝小布的时候,蓝小布忽然叫了一声,甚至动了一下抓着草药的手。

“你好了?”骆采思激动不已,一下就有了力气一般,甚至坐了起来。

蓝小布显然没有好,只是说了一个字,动了一下手后,就再次闭上了眼睛,同时他的脸色越来越潮红。骆采思伸手在蓝小布的额头摸了一下,感觉温度很高,而且她隐约觉察到蓝小布额头的温度越来越高。

经历了最初的惊慌后,此刻的骆采思反而冷静下来。刚才灰狼没有吃他们,已经算是天大之喜。就算是死掉了,也好过被灰狼吃掉。

回头看了一下还有些距离的石洞,骆采思想着,至少应该将蓝小布拖到石洞去,就算是死了也有一个安身的地方。

骆采思又用力拉了一下蓝小布,只是她根本就没有气力,无法移动蓝小布分毫。

她看着蓝小布手中的几株草药,想到蓝小布刚才说的吃字。犹豫了一下,还是拿起其中一株药草放入口中缓缓的咀嚼着。

这药草不知道蓝小布是从什么地方找来的,不过蓝小布医术如此惊人,就算是迷糊之中,应该也有些求生本能吧?这草或者真的有些用处。再说了,就算是毒的又有什么区别?没有比这更糟糕的处境了。

草药微苦有些涩嘴,骆采思还是勉强咽了下去。

直到此刻,她才发现蓝小布的左腿全部染红了,一条至少有四五寸长的伤口在蓝小布的左腿上,不知道是摔的还是什么东西咬的。

骆采思叹了口气,她无能为力。帮蓝小布到这个地方,她已是尽了最大的气力。她只能割下一块衬衣下摆,然后帮蓝小布将伤处包裹起来。

在原地坐了一会后,她看见蓝小布的脸越来越红(本章未完,请翻页)

热门小说推荐
报告大魔王

报告大魔王

“已成功绑定大魔王系统,存活时间还剩三分钟,请尽快补充时间!”这个故事,要从淳小白穿越到平行世界,并绑定了随时会死亡的‘大魔王’系统后,找人续上时间开始。...

十一年夏至

十一年夏至

“我喜欢他的名字。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 · 高中同学结婚,那天在朋友家里办同学聚会。 不知怎的,聊起学生时代做过的又傻又浪漫,又不为人知的事。 轮到夏漓,她说,“他生日那天,我假公济私,在广播台给他放了一下午的歌,都是他喜欢的歌手。” 有人问“他”是谁,夏漓笑笑不肯说。 中途她去洗手间,与旁边房间里走出来的一人迎面撞上。 是晏斯时。 晏斯时低头看她,目光极深,“原来是你。” “从楚城到南城,从南城到北城,从北城到洛杉矶。 为了靠近你,我跨越三千昼夜,一万公里。 不过你不必知道,因为我就要忘记你了。” “毕业六年还是会梦见他。那时候最讨厌地理,但是当了两年的地理课代表。因为去文科组办公室会经过他的教室。抱着一摞书,心里又沉又轻盈,像怀揣一个巨大的秘密。后来穿梭在办公园区的灰色的写字楼间,时常想起往事。我不会再有那样纯粹的心事,在那年,在十六岁,在那个少年到来的夏天。” 阅读提示: *暗恋成真/双初恋/HE *闷/慢热/平淡/前半校园后半都市 注:感情戏发生于男女主成年后...

寻道的旅途

寻道的旅途

寂寥空旷夜空彗星划过天际,未知的病毒在世界蔓延,带来灾难的同时,种种异能于世间显现,白玉却在此刻被选入天选战场,一千人中唯有一人可以重回现世此刻我既是天选!也是唯一!一个迷茫的少年寻找自己的故事。(注:本作不推荐三观尚未成熟的人观看。)欢迎.........

阅世走人间

阅世走人间

主人公吴敬诚在一个视野开阔的山头,坐在一块石头上待了一天一夜。俯视远方,仰望星空,回忆走过的路,经历无数次磨难,阅读几十本书,还是没有前途。太阳从地平线升起,从升腾感悟到理想升华,竟然在这块石头上幡然醒悟。无意中得到无极短刀和藏储钻石戒指,开始了华丽的转身,走上了披荆斩棘的人生之路。......

剑傲江湖

剑傲江湖

剑傲江湖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剑傲江湖-江南瑾年-小说旗免费提供剑傲江湖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社恐穿成万人迷

社恐穿成万人迷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