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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儿,你母亲也是为你着想。听话。”云里雾见自家夫人的口气完全不容商量,也不好再多替朝歌说话,只好转念去劝这个小祖宗听话了。
“姑母,那稚儿也不去了,稚儿留下来陪朝歌妹妹。”樊稚虽已一切就绪,但见朝歌不能去,自己也总不能丢下她一人在这别宫,但樊稚是个自小心思缜密,八面玲珑的人,自然不想朝歌以为自己是为了她才留下来,忙补充道:“稚儿远在岭南,认识的人不多……”
也是了,樊稚虽是樊府嫡小姐,可先前连宫宴也没资格参加,她又远在岭南,和这邺康城中的王公贵胄子弟自然不相识,去了也是难免寂寞。
樊夫人心中对樊稚越发满意,只觉没有白疼了这姑娘,况且有她在这陪着歌儿,歌儿也有个伴,自己也会放心下,樊夫人欣慰地点了点头,对朝歌道:“瞧,你稚姐姐都愿意留下陪你了,可不许再闹脾气。”
朝歌性子温顺,自己昨日又确实着了凉染了病,今日虽说是神清气爽了,但母亲以这个缘由说服她,倒也有理有据,朝歌辩驳不得,只得乖乖地点了点头,委屈道:“是,歌儿不去了。”
瞧她这小小的脸上满满的委屈,樊夫人别提有多心疼,可有什么办法,与其让朝歌好端端地再碰上了卫衍,她宁可让朝歌怨她这个做母亲的太过严苛。
送别了父母与兄长,朝歌的兴致仍是提不起来,他们这一日往邱田,定时要到了傍晚时分才能回来,樊稚看朝歌情绪不高,怎么哄也没用,一时竟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好在贵妈妈摸得透朝歌的小脾气,便哄道:“老爷夫人要到傍晚才能回来,趁着这空档,小姐何不去看看昨日小姐非缠着大公子要救下的奴隶?听说那个红眼睛的男孩伤得最重,没有药可如何是好……”
朝歌愣了愣,果然欣喜得不行:“怀之哥哥果真依了歌儿,让父亲去皇帝陛下那讨了人回来?”
见朝歌果然不再情绪低落,贵妈妈心中也跟着高兴,大公子果然神机妙算,想得周到,他便料到樊夫人或许会将三小姐留下,三小姐定会为此不高兴,而那小奴隶伤得最重,就算戾气还在也难以伤人,况且大公子说了,那小奴隶是个有心的可怜人,分得清善恶与恩仇,只要贵妈妈稍稍看着,便不会出大事。
虽说人是已经讨要来了,云府拥有了那些奴隶的所有权,但这里毕竟还不是云府,这些奴隶还不能算是云府的人,这里的看守绝对不会给奴隶送药,就算那些奴隶运气好,被云府的主子看上了,可奴隶到底还是奴隶,若是任其自生自灭,就算死在笼中,也与那些看守无关,不至于得罪了云府。
☆、036墨族之诺
囚室幽暗潮湿,常年见不到太阳,空气中都带着难闻的腐朽味,这里关着那日从刑场中死里逃生的奴隶。囚室的看守并不太尽职尽责,除了记起时往囚室里丢些冷硬发臭的干粮食物,大多时候,他们会连送食物的事也一并忘记了,只顾着喝酒聊荤。
别宫的囚室很少派上用场,若不是每年青龙盛会,邺康里的王公贵族会聚于此地,大多时候也是冷清得很,因而这囚室更是无人打理,如今若不是暂且关着这些奴隶,甚至连看守都不会有。因而今日竟然破天荒地迎来了国师府年幼的三小姐,当值的看守侍卫很是惊惶,甚至连一地的酒坛子都来不及藏,忙歪歪扭扭地从地上爬起来向朝歌行礼:“小姐怎…怎么来了,这种地方,您怎么亲自来了……”
朝歌靠近了这囚室,除了那久不见太阳的潮湿腐朽味,还有那三两个看守侍卫身上浓得发臭的酒味,朝歌皱了皱眉头,忍不住往贵妈妈身上挨了挨,贵妈妈知道朝歌不喜欢这味道,便代朝歌训斥了两句:“小姐心善,我们带了些吃食和伤药来。我瞧着你们喝得不少,怕是早忘了给里面的人送吃食。”
那守卫被贵妈妈说得面红耳赤,忙点头称是,不敢辩驳,樊雉见朝歌不喜欢这臭烘烘的酒气,自己也厌恶得很,便开口催促道:“朝歌妹妹,贵妈妈,我们进去吧,别耽误了时辰,一会姑父姑母回来了见不着我们,可要担心了。”
朝歌听到贵妈妈方才说“早忘了给里面的人送吃食”,便也不敢耽搁,那守卫更是问也不敢多问一句,三人走进了有一小段距离,甚至还听到外头的守卫小声地嘀咕了句:“嘿,这几个贱奴还真是走了运,遇到个好哄骗的小贵人。”
这囚室很大,但也荒废了许久,因而里面的味道的确不好闻,贵妈妈原还担心朝歌受不了,但朝歌一心一意都在寻着关押着那些小奴隶的囚室,竟连半句苦也没叫。
“朝歌妹妹,在这。”樊稚眼力好,先发现了关押小奴隶的囚室,樊雉举着火把照了照,那里头一颗颗蓬头垢面的头颅下是一双双充满恐惧的眼睛,因为久不见光亮,樊雉的火光扫到之处,皆让他们纷纷躲闪,不敢睁眼直视。
“造孽哟!”贵妈妈忍不住叹了一句,瞧瞧这里,连滴水也没有,看守自然没将这些小奴隶当人看,贵妈妈装着食物的包袱才刚一抖开,这些恐惧中的孩子们难敌腹中几日几夜不曾进食的饥肠辘辘,竟都如小兽一般疯抢而来,惹得贵妈妈连连叹息。
樊雉手上带了一个包袱的伤药,这些小奴隶们起先还不太敢靠近,但见贵妈妈分了食物给他们,便也大胆地从樊雉那接过伤药和水,这于他们,可是救命之物。
“墨耽,有药了!”这昏暗潮湿中,有孩子从樊稚那获得了伤药,忙拿给最角落里一直靠着墙角勉强坐在那的少年。
【全文基于原著人设创作,不涉及原著剧情,可当原创阅读】 【好消息】:她穿进了人尽皆知的《歌剧魅影》。 【坏消息】:她穿的是恐怖片版本! 一觉醒来,薄莉穿越到了十九世纪。 雾霾严重,肺结核流行,卫生条件堪忧,一脚一坨马粪的十九世纪。 更糟糕的是,她穿成了马戏团里的一名演员。 ——女扮男装的演员。 这是一个女性剪短发、穿裤子会被严厉审判的年代,没人怀疑她的真实性别,大家只当她是一个清秀过头的男孩。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她个头一点一点拔高,女性特征也越来越明显……马戏团人多眼杂,再这样下去,她女扮男装的事情迟早会露出马脚。 临走前,她拽上了马戏团里一个饱受虐待的少年,打算跟他白手起家,另组一个马戏团。 · 薄莉不知道的是,少年性格冷漠怪异,如同一头多疑的疯狗,随时准备置她于死地。 在他看来,薄莉胆小、贪婪又懒惰。 这样的人,迟早会抛弃他,另谋出路。 就算她是真心要跟他搭伙,看到他的相貌后,也会抛弃他。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主动杀死她? 这样就不必看她惊慌失措的神情了。 谁知,她并不胆小也不懒惰,相反聪明又冷静,并且丝毫不厌恶他的相貌,也不讨厌他古怪的性格。 他们成为了非常合拍的合作伙伴。 可惜,美梦终究是要醒的。 一天下午,他站在门后,听见她对一个年轻英俊的男子说道: “……你再这样说,我就生气了,我现在是单身。” “埃里克?他是我弟弟。”不知对方说了什么,她诧异地笑了一声,“我们岁数相差这么大,怎么可能是夫妻。” · 从这天起,薄莉就产生了强烈的幻觉,总觉得有人在暗中窥视自己,呼吸近在咫尺,仿佛就在她的身后。 幻觉日益加重。 到后来,她后背紧贴墙壁,都会觉得墙中有人在看她。 对方的视线一日比一日露骨,一日比一日炽烈。 似乎随时会穿墙而出,来到她的身边。 【阅读预警】 1、疯狗年下,粘人精男主,目光寸步不离女主的那种。 2、年龄差为6岁,是指穿越前的女主X男主。穿越后,男女主同岁。 3、《歌剧魅影》有很多个版本,这次写的是恐怖片版本(不是指某一部恐怖片,而是整体风格),非人感较重,性格行为可能会比原著更加偏执过激。 4、女主前期会有点害怕男主,但很快就会乐在其中,假如男主的一举一动不戳女主xp,那还有什么意思。 5、封面为约稿,可以自留欣赏,禁止转载/盗用。 6、段评已开,不需要任何门槛,但禁止出现影响其他读者阅读体验的评论,如KY、代入真人明星、联系三次元等评论,看到会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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