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而这将是灵素最后一次为他付出,没有机会了,再也没有了,因为她已付出所有。程灵素的爱是那么的决绝,付出了就不再收回,只有用死,才能给这段刻骨的爱恋画上一个句号吧。胡斐看着身旁的尸体,心仿若失落了一角,只觉得以后是谁陪在自己的身边已经不重要了。
天渐渐亮了,阳光从窗中射进来照在身上,胡斐却只感到寒冷,彻骨的寒冷,因为心中一片冰冷。
终于,他觉到身上的肌肉柔软起来,手臂可以微微抬一下了,大腿可以动一下了。他双手撑地,慢慢站起身来,深情无限地望着程灵素。突然之间,胸中热血沸腾。“我活在这世上有什么意思?二妹对我这么多情,我却是如此薄幸的待她!我不如跟她一齐死了!”
但一瞥眼看到慕容景岳和薛鹊的尸身,立时想起:“爹娘的大仇还未报,害死二妹的石万嗔还活在世上。我这么轻生一死,什么都撒手不管,岂是大丈夫的行径?”
却原来,程灵素在临死之时,这件事也料到了。她将七心海棠蜡烛换了一枝细身的,毒药份量较轻的,她不要石万嗔当场便死,要胡斐慢慢的去找他报仇。石万嗔眼睛瞎了,胡斐便永远不会再吃他的亏。她临死时对胡斐说道,害死他父母的毒药,多半是石万嗔配制的。那或许是事实,或许只是猜测,但这足够叫他记着父母之仇,使他不致于一时冲动,自杀殉情。
突然之间,胡斐明白了一件事:“为什么前天晚上在陶然亭畔,陈总舵主祭奠那个墓中姑娘时竟哭得那么伤心?”原来,当你想到最亲爱的人永远不能再见面时,不由得你不哭,也不由得你不哭得这么伤心。
一路相伴,他二人其实已不是简单的结拜兄妹之情了,也许胡斐本人也不清楚,他对程灵素的那份情感,是否也掺杂了几分爱在里面。胡斐只有在灵素死时才感到那份最刻骨铭心的伤痛,是友情?亲情?还是爱情?还是三者皆有,这个恐怕连他自己都说不清楚,只是这一刻起,他便失掉了自己。
可是,一切已追悔莫及,此情只待成追忆。
程灵素并不是个美丽的女子,平凡而安静,然百年之后,再美丽的容颜也会在时光中老去,如花谢别枝,暗香散落。而美好的心灵却会永远鲜妍,始终馨香扑鼻。太多的时候,人们往往只关注于眼睛看到的东西,却忽视了心灵的提醒。当一颗美好的心灵在对你的心灵默默呼唤时,有多少人能够听到,又有多少人会去关注呢?曾经的胡斐不明白,因为那时的他还太年轻。
灵素的爱,纯洁无暇,姣如明月,不经意间慢慢靠近,当察觉时她已为你倾尽所有。她本可以平淡地了却一生——如此聪慧的女子,是明白不应该踏足江湖的。但她终究为了他——为了一个大哥,从此万水千山,艰难险阻,她不声不响地陪他走过。即使她深知大哥心中有另一个,另一个比她漂亮百倍的女子,却仍如此待他。不求回报的付出一切,最后连生命也给了她。生如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聪明绝顶的灵素,算无遗策,为心爱的胡斐安排好了一切,却唯独自己那一腔相思、一襟红泪对景难排,算不出临去时那一刹往事堪哀!天地悠悠,尽是无奈的悲恸。
七心海棠人空瘦,世间再无程灵素。
所谓爱有来生
你既无心我便休,休,真的有那么难吗?
真的很难,因为我就是那名叫做程灵素的女子。入骨的相思,怎是能够割舍?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爱到此处,我却也真是不枉此生了。
我长得很丑,是自小便是知道的,那是一段我未曾和任何人提起过的身世。
其实我本生在大富之家,江南程家也曾显赫一时,风光无限。而我出生时家中已有三名哥哥和一名姐姐,而我却最不得爹娘的喜爱,甚至是厌恶吧,小的时候我只知道自己偷偷的哭,却不知是自己做错了什么还是什么缘由,然而随着我一岁岁的长大,直到我六岁的时候,才渐渐知道原来爹娘便是因我容貌丑陋,所以才不喜爱我的,而且全城的百姓都知道程家出了一个丑丫头。而早我一年出生的姐姐却是大不相同,她是个粉雕玉琢的女娃娃,甫一出生,便得到了全家人的爱。
虽同是姐妹,我们的境遇却是大大的不同。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女孩都爱煞了自己映在镜子上的如花容颜,娇胜春花,灿若明霞。丑,于女子来讲也是一种罪过。
小的时候,姐姐每每见到我都喊我做丑八怪,当第一次听到她这样称呼我时,我便把家里的镜子都处理掉了,整整把自己关在房里哭了一夜,自那以后不再去看自己的面容,可是,当我每日净脸水中依稀的倒影,仍可看到我有脸颊那道漆黑的胎记,这样的我真的是很丑吧。
只是若不是在我八岁那年的一次外出,我仍会像其他官家小姐一样,锁在深闺之中,虽无家人关爱,却衣食无忧的长大成人,然后再寻户人家嫁过去,虽然我的容貌丑陋,也尽可嫁到小户人家。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春日,我第一次同娘和姐姐一起进寺里祈福,所以我面上虽然是尽力保持着小姐的静淑模样,心底却是雀跃不已。一路上我都紧紧的看着娘,而娘则只是对着姐姐笑,哄着她。不过,我没有关系的,只要能这样在一旁看着娘就好,就已经很幸福了。
可是,在回府的路上,我们却遇上了强盗,那伙强盗似是预谋已久的,对于我家的身份,出行的路径都是一清二楚。他们上来便挟持了姐姐,因为他们知道,她是府中的宝贝。
在那一刻,我看到了母亲深刻的慌张和无助,所以,我上前一步,淡定的说道:“你们放了她吧,我愿意和她交换。”声音虽仍稚气,却让在场的众人都安静了下来。
母亲呆愣片刻,眼神复杂的望了我一眼后,便急急的冲绑匪喊道:“是啊,用她换!”
虽是自愿,但听到自己的母亲如是说,我的心还是微微发疼。
然而,对面却是传来一阵嗤笑,领头那男子大笑着说道:“我们若是绑的这丑丫头,恐就要不来这么多赎金了吧。”
“不……不会的。”说着,母亲便把我朝对面推去,“换了吧,你要多少银子,我们都会如数奉上的。”
“程夫人,你还是快回去取钱吧,慢了的话。可别怪我们心狠手辣!快去!”
“别乱来!我这就去,这就回去取银子。”说着母亲便跑回了马车上,这时才想起我还在车下,想了想便转头冲我说道:“小五,你留下照顾姐姐吧,千万不要让她伤着,知不知道?”
注视着母亲此刻的焦急,我缓缓点了点头,心中却是冰冷一片。我还来不及思考现在的处境,姐姐见着飞驰而去的马车,竟是哭出声来,虽年纪尚幼,却是哭的梨花带雨,万般惹人怜爱。
糙汉和娇气包的故事。 高考结束后父母离婚,乔荆玉难以接受,赌气跟支教队进山,来到落后的观云村。 此地民风剽悍,一行人风尘仆仆刚落地,就差点被一群混混打劫,幸得一位寸头小哥出手相助。不仅打跑了混混,还救下了乔荆玉的行李箱。 但村里条件实在艰苦,泥瓦房、破棉被、睡土炕、喝井水,乔荆玉一度觉得自己像来参加变形计,第一天就被旱厕吓退,连夜出逃并且毫不意外地迷了路。 他在山里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这时寸头小哥突然赶到,将他上下一打量:小卷毛,娃娃脸,狗狗眼,细条条的胳膊腿儿,还白得发光,真娇气。遂捡走。 于是,乔荆玉就被骆海捡回了家… 骆海这人看着冷酷,一脸看谁都不顺眼的样儿,说话还爱噎人。但他会背着乔荆玉赶路、给嘴馋的乔荆玉买山寨小零食、骑着二八大杠带他去赶集、兜里只有十块钱却舍得给他买八块一包的溜溜梅、还光着膀子给他搓海绵宝宝的内裤… 这个夏天,两个少年的感情逐渐升温,可夏天终要结束,乔荆玉要回城了,两人又将何去何从? 前期乡村爱情,后期都市恋歌。小攻会去城里读书。...
一拳镇关西,就是被一拳打死的镇关西……没错,我郑屠就是那个……被一拳给打死的镇关西。这是来大宋的第三天,那个叫鲁达的男人,又要来打死我了。......
作为中国最精锐的特种部队的格斗教练,他已经站在实战国术的巅峰。 然而他不无遗憾,因为人力有限,国术虽精,却仍然是有尽之“术”,而非无穷之“道”。他虽屹于绝顶,却也止步于此,再难寸进。 直到,他来到这个充满无限可能的世界…… 本书是同人,却绝对不会是靠着copy起家的抄袭文,即使与原著相同的任务,也会写出不同的东西,并会尽量做到让读者即使没读过原著、没看过任务涉及到的电影,都不至于影响阅读。 由于主角的加入,原著的人物命运,将会有新的演绎,或许一个不起眼的炮灰,也会有属于他的光芒。 愿意倾力为无限流添砖加瓦,无论是主神强化能力血统的系统化,以及轮回世界的构造,还有主神空间的终极意图,本书都会有全新的演绎。...
莫桑榆重生回来后,第一件事就是把红包群上交了。 莫桑榆:终于一身轻了。 苍龙国:要不要来为我工作? 莫桑榆:谢邀,我要当个咸鱼,撒着人字拖去收租啦。 他莫桑榆可是有着三栋楼的人,足够他吃一辈子的了。 可事与愿违,红包群离不开莫桑榆,就这样,他成了聘用人员。 后来…… 苍龙国的翡翠葡萄不仅美容养颜,还延年益寿。 苍龙国的牲畜不仅体型肥硕,还美味可口。 苍龙国的沙漠转化绿洲,还开发了空调植物。 苍龙国凭借着一个个奇迹,享誉世界,受千亿人追捧。 后来的后来,莫桑榆靠在自家爱人卫晌怀里,吃着西瓜,听着音乐,露出了一抹得意的笑。 又是轻松收租的一天呢,虽然收的是红包群的租。 ps:这是主角将红包群上交国家后,奋力建设美好社会的故事,偏剧情多呦。 pps:佛系写文,不看评论,喜欢就看,不爱点×~...
我因双眸特殊被父母抛弃,师父说,我是至阳之体,适合修炼。从此我踏入了,上到玄门斗法,下到捉鬼降妖的生活。却不料,我的体质,还给我带来了麻烦。【本故事纯属虚构,请勿深究。】...
有位佳人小说全文番外_沈屿晗单颀桓有位佳人, 《有位佳人[古穿今]》作者:廿乱 文案: 沈屿晗是忠勇侯府嫡出的哥儿,拥有“京城第一哥儿”的美称。 从小就按照当家主母的最高标准培养的他是京城哥儿中的最佳典范, 求娶他的男子更是每日都能从京城的东城排到西城,连老皇帝都差点将他纳入后宫。 齐国内忧外患,国力逐年衰落,老皇帝一道圣旨派沈屿晗去和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