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啊!”
柳乐儿本欲施法阻挡青色怪马,怎奈心神动摇下,体内法力运转不灵,口中不由发出一声惊呼。
千钧一发之际,她只觉眼前一暗,却是柳石蓦然一步跨出,高大身躯挡在了身前,同时单手闪电般伸出,一把扣住了怪马如水桶般粗细的脖子,身体一侧,和青色怪马撞在了一起。
“轰”的一声巨响!
青色怪马在高昂嘶鸣声中,犹如撞在了一堵巨墙上,庞大身躯硬生生停在了原地,由于冲势过猛,甚至附近街道上的坚硬石板都被铁蹄踏得的碎石四溅。
银色马车则在惯性作用下一头撞在了青色怪马后股上,偏侧的飞出书丈远去,又“砰”的重重落在地面上。
此车虽然没有翻个顶朝天,但也车身形状大变,掉落一地杂七杂八的零碎东西。
赶车之人更是一个没坐稳,差点从车上直接翻落下来。
高大青年却仿佛钉子一般,在原地纹丝不动一下。
附近人群眼见此景,顿时目瞪口呆,某个茶楼上更不知什么人发出一声“神力”的惊叹声。
柳乐儿拍了怕胸口,再看了看挡在身前的高大身影,则心里微微一暖。
但在过去几年中,每逢她遭遇什么危险,这时“石头哥哥”都会这般下意识的挺身而出的。
二人间关系早已不是亲人更胜亲人了。
青色怪马被柳石拦住,更加狂躁,口中嘶鸣下,一低头,硕大头颅又狠狠撞向柳石胸口。
“石头哥哥小心!”柳乐儿见状一惊。
柳石面无表情,扣住马脖子的手臂加力,往下一按。
“噗通”一声,怪马四腿一弯,巨大的身躯直接被压倒,跪倒在了地上,周围的地面石板尽数碎裂。
它全身似乎被一座山压住,骨架几乎要散架一般,双目血光这才褪去,流露出畏惧之色。
面对力气远超于其的柳石,怪马终于老实下来,乖乖卧倒在地上不敢动弹。
“好大力气!这马兽一撞之力恐怕不下于四五千斤,这人竟能轻易拦下!”
“了不起!”
“我说这是谁家府上的马车,竟敢在闹市随意奔驰,若不是这位壮士拦住,不知要有多少人遭殃!”
周围的人群终于大部分反应过来,也纷纷议论起来。
柳石这才木然的放开手臂,站在原地不动了。
青色怪马虽然没了束缚,但还是大口喘息的不敢从地上站起来。
“石头哥哥,你没事吧?”柳乐儿连忙上前查看柳石的身体,见其无恙,这才松了口气。
赶车之人早已面无人色,此刻见怪马被制服,整个人也浑身无力的瘫软在了车辕上。
就在此时,马车车门被推开,两个脸色发白的年轻人跳了下来。
当先一人是个二十来岁的男子,一身月白儒袍,面目英俊。
另一人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面如美玉,双目黑白分明,唇红齿白,穿着一件雪(本章未完,请翻页)
“已成功绑定大魔王系统,存活时间还剩三分钟,请尽快补充时间!”这个故事,要从淳小白穿越到平行世界,并绑定了随时会死亡的‘大魔王’系统后,找人续上时间开始。...
“我喜欢他的名字。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 · 高中同学结婚,那天在朋友家里办同学聚会。 不知怎的,聊起学生时代做过的又傻又浪漫,又不为人知的事。 轮到夏漓,她说,“他生日那天,我假公济私,在广播台给他放了一下午的歌,都是他喜欢的歌手。” 有人问“他”是谁,夏漓笑笑不肯说。 中途她去洗手间,与旁边房间里走出来的一人迎面撞上。 是晏斯时。 晏斯时低头看她,目光极深,“原来是你。” “从楚城到南城,从南城到北城,从北城到洛杉矶。 为了靠近你,我跨越三千昼夜,一万公里。 不过你不必知道,因为我就要忘记你了。” “毕业六年还是会梦见他。那时候最讨厌地理,但是当了两年的地理课代表。因为去文科组办公室会经过他的教室。抱着一摞书,心里又沉又轻盈,像怀揣一个巨大的秘密。后来穿梭在办公园区的灰色的写字楼间,时常想起往事。我不会再有那样纯粹的心事,在那年,在十六岁,在那个少年到来的夏天。” 阅读提示: *暗恋成真/双初恋/HE *闷/慢热/平淡/前半校园后半都市 注:感情戏发生于男女主成年后...
寂寥空旷夜空彗星划过天际,未知的病毒在世界蔓延,带来灾难的同时,种种异能于世间显现,白玉却在此刻被选入天选战场,一千人中唯有一人可以重回现世此刻我既是天选!也是唯一!一个迷茫的少年寻找自己的故事。(注:本作不推荐三观尚未成熟的人观看。)欢迎.........
主人公吴敬诚在一个视野开阔的山头,坐在一块石头上待了一天一夜。俯视远方,仰望星空,回忆走过的路,经历无数次磨难,阅读几十本书,还是没有前途。太阳从地平线升起,从升腾感悟到理想升华,竟然在这块石头上幡然醒悟。无意中得到无极短刀和藏储钻石戒指,开始了华丽的转身,走上了披荆斩棘的人生之路。......
剑傲江湖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剑傲江湖-江南瑾年-小说旗免费提供剑傲江湖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