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鱼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六十九章:攻防(第1页)

“我等也出手吧!”

刘玉不想拖得太长时间,以免发生什么变故,或是被合欢门修士得到消息,于是转头对着候延泽、公孙苍说道。

话落,炼气七层的法力毫无保留的输入金龙剑,接着往空中一抛,手上法决连掐。

金龙剑便涨大至一丈来长、两尺来宽,金光闪闪引得众人侧目,威势一时无两。

然后化作一道金色的长虹,带有无双之锋锐向乳白色护罩刺去。

在刘玉祭出金龙剑后,两家修为最高的候延泽、公孙苍也不再留手。

候延泽的黑色折扇法器悬浮在身前,长发无风自动在空中飘散。

他将法力涌入法器之中,面上带着畅快的笑意,对于曾经压自己家族一头的风家丝毫没有手下留情。

黑色折扇眨眼间就变化为三尺大小,并且开始旋转起来越来越快,像一把高速旋转的锋利飞刀,论锋芒不在金龙剑之下。

黑色折扇斜斜向着乳白色护罩切去,乌光隐隐,气势并不显得如何出众,但动若惊雷。

公孙苍最为仇恨风家,脸上带着刻骨的仇恨,面孔有些扭曲。

当初风家就是踩着公孙家上位建立威名,要不是他那最出色的儿子死了,家族之位也轮不到现在这个平庸无所作为的儿子来当。

他一手握着白色葫芦,一手掐着法决。

白色葫芦表面氤氲的淡蓝色微光渐渐向着深蓝色转变,待其彻底变成深蓝色后,葫芦嘴一吐,上百枚深蓝色的冰晶便被吐出来。

这冰晶刚出来时还不足半寸,待暴露在空气中就迅速化为三寸大小、冒着寒气的深蓝色尖锐冰晶,在夜色下泛着微微冷光,向乳白色护罩密密麻麻攻击而去,声势比金龙剑都要大上几分,令人无法忽视。

公孙苍操控白色葫芦发出这含怒一击后就微微喘息,额头冒汗,显然这种程度的攻击消耗不小,无法轻易使出。

对于白色葫芦的表现刘玉也是侧目不已,有些眼热,公孙苍为何这般毫无保留的出手,他也只是有所猜测。

伍昌、谢华雄、孙菊以及两个家族之人听从口令,再一次鼓动法力向阵法形成的护罩发起新一轮的攻击。

风天伟见敌方修士又要发动新一轮的攻击不敢分心,他立于阵法中央,不断打出一道道法决,凝神操控阵法应对即将到来的攻击。

风天伟因为要操控阵法,无法分心,便吩咐风广幽领导族人组织拦截攻击。

“眼下正是家族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我们退无可退,唯有誓死一战,守卫这最后的土地!”

风广幽身为族长的左膀右臂,应对起来临危不乱,早在第一轮攻击时就开始鼓舞士气。

他知道此时的家族命悬一线,唯有将时间尽可能的拖延下去才可能有奇迹出现,可能吧?

虽然对于结果比较悲观,但与其抱着抱着侥幸心理,寄希望于敌人粗心大(本章未完,请翻页)

热门小说推荐
报告大魔王

报告大魔王

“已成功绑定大魔王系统,存活时间还剩三分钟,请尽快补充时间!”这个故事,要从淳小白穿越到平行世界,并绑定了随时会死亡的‘大魔王’系统后,找人续上时间开始。...

十一年夏至

十一年夏至

“我喜欢他的名字。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 · 高中同学结婚,那天在朋友家里办同学聚会。 不知怎的,聊起学生时代做过的又傻又浪漫,又不为人知的事。 轮到夏漓,她说,“他生日那天,我假公济私,在广播台给他放了一下午的歌,都是他喜欢的歌手。” 有人问“他”是谁,夏漓笑笑不肯说。 中途她去洗手间,与旁边房间里走出来的一人迎面撞上。 是晏斯时。 晏斯时低头看她,目光极深,“原来是你。” “从楚城到南城,从南城到北城,从北城到洛杉矶。 为了靠近你,我跨越三千昼夜,一万公里。 不过你不必知道,因为我就要忘记你了。” “毕业六年还是会梦见他。那时候最讨厌地理,但是当了两年的地理课代表。因为去文科组办公室会经过他的教室。抱着一摞书,心里又沉又轻盈,像怀揣一个巨大的秘密。后来穿梭在办公园区的灰色的写字楼间,时常想起往事。我不会再有那样纯粹的心事,在那年,在十六岁,在那个少年到来的夏天。” 阅读提示: *暗恋成真/双初恋/HE *闷/慢热/平淡/前半校园后半都市 注:感情戏发生于男女主成年后...

寻道的旅途

寻道的旅途

寂寥空旷夜空彗星划过天际,未知的病毒在世界蔓延,带来灾难的同时,种种异能于世间显现,白玉却在此刻被选入天选战场,一千人中唯有一人可以重回现世此刻我既是天选!也是唯一!一个迷茫的少年寻找自己的故事。(注:本作不推荐三观尚未成熟的人观看。)欢迎.........

阅世走人间

阅世走人间

主人公吴敬诚在一个视野开阔的山头,坐在一块石头上待了一天一夜。俯视远方,仰望星空,回忆走过的路,经历无数次磨难,阅读几十本书,还是没有前途。太阳从地平线升起,从升腾感悟到理想升华,竟然在这块石头上幡然醒悟。无意中得到无极短刀和藏储钻石戒指,开始了华丽的转身,走上了披荆斩棘的人生之路。......

剑傲江湖

剑傲江湖

剑傲江湖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剑傲江湖-江南瑾年-小说旗免费提供剑傲江湖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社恐穿成万人迷

社恐穿成万人迷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