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鱼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44章 治疗肩周炎(第1页)

“徐会长,今天我来是有一事相求。”李清风微微一笑,开口说道。

他可是答应林雪,要让徐运昌到冰雪集团担任珠宝设计师,这可是大事,自然不会忘记。

“有什么事,你尽管说。”徐运昌捋了捋下巴的胡须,笑着说道。

对于眼前的青年,他极为欣赏,这是一个天才,而且还是运气极好的天才。

“我想邀请你到冰雪集团,担任珠宝设计师,你看可以吗”李清风淡淡一笑,将心中的想法说了出来。

“不行,我爷爷不会去冰雪集团的。”徐运昌还没有说话,徐灵秀却是红唇微翘,大声说道。

她刚刚端茶出来,就是听到了李清风对爷爷的邀请,直接给予拒绝。

“灵秀小姐,我邀请你爷爷担任珠宝设计师,不是免费的,每年可以给他一千万的年薪。”李清风眉头微蹙,对徐灵秀这么大的反应有些不解。

“别说是年薪一千万,就算是年薪五千万,年薪一个亿,我爷爷也不会去的。”

徐灵秀琼鼻微翘,直接拒绝,而且拒绝的很彻底。

她的话已经很明白了,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根本就不想去。

“灵秀小姐,能否告诉我,你为什么不让你爷爷去呢”李清风皱了皱眉,开口问道。

他觉得,自己已经很给徐运昌面子了,不知道这个徐灵秀为何这么拒绝,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不去就是不去,哪来那么多原因。”

徐灵秀不满的瞪了李清风一眼,一句话把他噎的半死。

这个徐灵秀似乎对李清风意见很大,说话跟吃了枪药似的,让李清风一阵郁闷。

“李清风,灵秀说话就是这么冲,你别见怪,她是为我好,所以才不让我去冰雪集团。”

徐运昌淡淡一笑,对着李清风说道,生怕他心里不满。

“徐会长,我想知道,你为何不想去我们冰雪集团”

“说实话,你给了我帝王绿翡翠吊坠,按理说,我应该去的,但真的去不了,当不成珠宝设计师。”

“徐会长,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吗,我真的很想让你去公司。”

李清风眼神真诚,诚心实意的对徐运昌发出邀请。

让徐运昌去冰雪集团,这可是林雪下达的任务,李清风自然想要完成。

“其实,我身体有点毛病,有顽固性肩周炎,胳膊肩膀时常疼痛,珠宝设计要长时间工作,我完成不了。”

徐运昌不想李清风误会,于是把自己的毛病说了出来。

他的肩周炎是老毛病,去了很多医院看病,虽然暂时看好了,但过段时间就又复发了。

顽固性肩周炎,反反复复,非常顽固,极难根治。

“徐会长,我可以帮你彻底治好肩周炎,你可以去公司担任珠宝设计师吗”李清风淡淡一笑,开口说道。

他的医术可是非常厉害,虽然肩周炎属于顽固性疾病,但他通过针灸疗法,却是能够彻底治好。

热门小说推荐
报告大魔王

报告大魔王

“已成功绑定大魔王系统,存活时间还剩三分钟,请尽快补充时间!”这个故事,要从淳小白穿越到平行世界,并绑定了随时会死亡的‘大魔王’系统后,找人续上时间开始。...

十一年夏至

十一年夏至

“我喜欢他的名字。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 · 高中同学结婚,那天在朋友家里办同学聚会。 不知怎的,聊起学生时代做过的又傻又浪漫,又不为人知的事。 轮到夏漓,她说,“他生日那天,我假公济私,在广播台给他放了一下午的歌,都是他喜欢的歌手。” 有人问“他”是谁,夏漓笑笑不肯说。 中途她去洗手间,与旁边房间里走出来的一人迎面撞上。 是晏斯时。 晏斯时低头看她,目光极深,“原来是你。” “从楚城到南城,从南城到北城,从北城到洛杉矶。 为了靠近你,我跨越三千昼夜,一万公里。 不过你不必知道,因为我就要忘记你了。” “毕业六年还是会梦见他。那时候最讨厌地理,但是当了两年的地理课代表。因为去文科组办公室会经过他的教室。抱着一摞书,心里又沉又轻盈,像怀揣一个巨大的秘密。后来穿梭在办公园区的灰色的写字楼间,时常想起往事。我不会再有那样纯粹的心事,在那年,在十六岁,在那个少年到来的夏天。” 阅读提示: *暗恋成真/双初恋/HE *闷/慢热/平淡/前半校园后半都市 注:感情戏发生于男女主成年后...

寻道的旅途

寻道的旅途

寂寥空旷夜空彗星划过天际,未知的病毒在世界蔓延,带来灾难的同时,种种异能于世间显现,白玉却在此刻被选入天选战场,一千人中唯有一人可以重回现世此刻我既是天选!也是唯一!一个迷茫的少年寻找自己的故事。(注:本作不推荐三观尚未成熟的人观看。)欢迎.........

阅世走人间

阅世走人间

主人公吴敬诚在一个视野开阔的山头,坐在一块石头上待了一天一夜。俯视远方,仰望星空,回忆走过的路,经历无数次磨难,阅读几十本书,还是没有前途。太阳从地平线升起,从升腾感悟到理想升华,竟然在这块石头上幡然醒悟。无意中得到无极短刀和藏储钻石戒指,开始了华丽的转身,走上了披荆斩棘的人生之路。......

剑傲江湖

剑傲江湖

剑傲江湖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剑傲江湖-江南瑾年-小说旗免费提供剑傲江湖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社恐穿成万人迷

社恐穿成万人迷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