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你有把握获胜吗”林雪冷艳的脸上闪过一抹担忧,看向李清风的眼神有些紧张。
她发现,这个陈阳做的水果沙拉很不错,所以她非常担心李清风会输。
“没问题,我做的肯定比他做的好吃。”李清风拍了拍林雪的香肩,一脸自信。
李清风是谁,那可是世界美食皇帝,做一个水果沙拉,简直是易如反掌。
“吹牛皮,有本事你给我做一个看看,恐怕你根本就不会做水果沙拉吧。”
陈阳冷冷一笑,认为李清风是在吹牛皮。
水果沙拉看似简单,但想要做好,却是极难,没有几年的练习,根本就不行。
“井底之蛙,下面我就让你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维王水果沙拉。”
李清风傲然一笑,大步走到了食材前面。
他右指一动,便是把水果刀拿到手中,在空中360度不停旋转。
他凭借这一手飞刀绝技,立马就让周围人大为震惊。
要知道,能够让水果刀在手指上飞速旋转的人,刀工一定极好,只有顶级的大厨才能做到。
刷刷刷刷
李清风水果刀对着苹果飞速的削去,转眼间,苹果便被续削成了12块,每块苹果上都雕刻有两个花朵图案。
他做的苹果,块数是陈阳的三倍,花朵图案也是他的两倍,从刀工这一块看,李清风完胜。
看到李清风那神奇的刀工,周围的人都惊呆了,眼中满是震撼。
把苹果削成12块,每一块都是极小,在这极小的苹果上,又雕刻有两个花朵图案,那难度可是极大,至少陈阳做不出来。
“哼,水果沙拉最重要的是味道,你刀工好,有什么用”
看到周围众人都惊讶于李清风的刀工,陈阳脸色阴沉,说出的话却是带着酸味。
“既然如此,我就让你输的心服口服。”
李清风淡淡一笑,将四颗樱桃放在桌子上,用手从上往下,轻轻一拍,顿时樱桃籽便全部流出。
樱桃籽流出后,整个樱桃还保持的非常完整,颜色也是极好。
“好漂亮的手法,比陈经理用牙签挑出樱桃籽强多了。”周围的人一脸惊讶,再次震惊于李清风的神奇。
李清风将樱桃籽去除后,又把柠檬切成极小的12片,草莓去籽,酸奶到上去。
最后,李清风把哈密瓜,提子,火龙果,橙子,猕猴桃等水果用手一捏,全部榨成了汁,这种果汁沙拉酱颜色最好,味道也是最好。
他右手微微一抖,把榨成汁的沙拉酱,全部倒在了水果之上。
李清风的水果沙拉做成后,竟然散发出淡淡的香甜味。
“好漂亮,好香甜的水果沙拉。”
看着那漂亮的水果沙拉,闻着那香甜的味道,林雪和周围的人都是一脸陶醉,眼中出现一抹惊喜。
美食的最高境界,便是色香味俱全,这是顶级厨师的标志。
李清风的这盘水果沙拉,颜色顶级,香味顶级,已经达到了两样,比陈阳要强多了,如果第三样味道在顶级的话,那可就是顶级厨师的水平。
林雪和周围的人都是跃跃欲试,想要尝尝这漂亮的水果沙拉。
“已成功绑定大魔王系统,存活时间还剩三分钟,请尽快补充时间!”这个故事,要从淳小白穿越到平行世界,并绑定了随时会死亡的‘大魔王’系统后,找人续上时间开始。...
“我喜欢他的名字。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 · 高中同学结婚,那天在朋友家里办同学聚会。 不知怎的,聊起学生时代做过的又傻又浪漫,又不为人知的事。 轮到夏漓,她说,“他生日那天,我假公济私,在广播台给他放了一下午的歌,都是他喜欢的歌手。” 有人问“他”是谁,夏漓笑笑不肯说。 中途她去洗手间,与旁边房间里走出来的一人迎面撞上。 是晏斯时。 晏斯时低头看她,目光极深,“原来是你。” “从楚城到南城,从南城到北城,从北城到洛杉矶。 为了靠近你,我跨越三千昼夜,一万公里。 不过你不必知道,因为我就要忘记你了。” “毕业六年还是会梦见他。那时候最讨厌地理,但是当了两年的地理课代表。因为去文科组办公室会经过他的教室。抱着一摞书,心里又沉又轻盈,像怀揣一个巨大的秘密。后来穿梭在办公园区的灰色的写字楼间,时常想起往事。我不会再有那样纯粹的心事,在那年,在十六岁,在那个少年到来的夏天。” 阅读提示: *暗恋成真/双初恋/HE *闷/慢热/平淡/前半校园后半都市 注:感情戏发生于男女主成年后...
寂寥空旷夜空彗星划过天际,未知的病毒在世界蔓延,带来灾难的同时,种种异能于世间显现,白玉却在此刻被选入天选战场,一千人中唯有一人可以重回现世此刻我既是天选!也是唯一!一个迷茫的少年寻找自己的故事。(注:本作不推荐三观尚未成熟的人观看。)欢迎.........
主人公吴敬诚在一个视野开阔的山头,坐在一块石头上待了一天一夜。俯视远方,仰望星空,回忆走过的路,经历无数次磨难,阅读几十本书,还是没有前途。太阳从地平线升起,从升腾感悟到理想升华,竟然在这块石头上幡然醒悟。无意中得到无极短刀和藏储钻石戒指,开始了华丽的转身,走上了披荆斩棘的人生之路。......
剑傲江湖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剑傲江湖-江南瑾年-小说旗免费提供剑傲江湖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