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李清风右手一伸,拉住柳如烟的手掌,准备把她的手掌抽出来。
然而,柳如烟的手掌和林雪握得太紧了,他非但没有抽出来,柳如烟的身体一个歪斜,向着他靠去。
柳如烟的身体一歪,倒在了李清风的怀里,美女入怀,姿势那叫一个暧妹。
“好香”李清风只感觉一股香气扑来,紧接着一个大美女便是倒在自己的怀中。
柳如烟很漂亮,妩媚的脸蛋,挺翘的琼鼻,灵动的眸子,浑身更是散发出一股迷人的芳香,迷死了人,漂亮的不要不要的。
柳如烟的身体柔软似骨,李清风抱着她,好似抱着一团海绵,很是享受。
李清风正享受柳如烟的身体时,突然感到一股寒意,这股寒意极重,让他感到浑身发冷。
他转头看去,发现林雪正一脸愤怒的看着他,眼中满是怒火,寒气就是从她身上散发而出的。
林雪心里很生气,很生气,很生气
这个老公就是一个混蛋,当着自己的面,竟然搂抱别的女人,根本就没有把自己放在眼里。
“总裁,我冤枉啊,是她要往我怀里钻的。”
看到林雪愤怒的脸色,李清风眼中闪过一抹焦急,赶紧解释道。
他只是想把柳如烟的手拉开,谁知道刚碰到柳如烟的手,她身体一歪,就是栽倒了李清风的怀里。
“总裁,你先把手松开吧。”
李清风伸出右手,准备把林雪的手拉开,然而他的手掌,刚碰到林雪的手掌,柳如烟却是在那边用力一拉。
林雪的身体站立不稳,一个歪斜,也是倒在李清风的怀中。
美女入怀,芳香扑鼻,柔软似骨,李清风那叫一个高兴。
就这样,李清风一手抱着一个美女,左边抱着的是柳如烟,右边抱着的是林雪。
两个美女都在李清风的怀中,他非常享受,左边的柳如烟妩媚妖娆,右边的林雪冷艳高傲。
柳如烟和林雪都是东海市第一美女,能够得到她们其中一个,那都是祖上烧高香了,可是现在,李清风竟然一边抱一个,如果被东海市的人知道,肯定要羡慕死。
李清风的两个手掌,不自觉的顺着她们的背部,摸上了两个美女的屁屁,入手光滑柔软。
他感觉,柳如烟的屁屁圆润,林雪的屁屁饱满,各有特色,都是极品。
“混蛋,放开我。”
被李清风抱在怀中,还被摸了屁屁,林雪冷艳的脸上满是怒火,非常生气。
这个混蛋,你抱柳如烟就算了,怎么把我也抱住了。
要知道,林雪可是有洁癖,性冷淡,极为讨厌男人,不喜欢和男人有身体上的接触。
然而现在,李清风不但抱住了她,身体也是紧挨在一起,还摸着她的屁屁,这让她非常生气。
“总裁,你也看到了,我不是故意的,只是想把你们拉开,结果你们就自己钻到我怀抱了。”
李清风眉头微蹙,小声说道。
“放开我。”林雪脸蛋冷艳,一脸生气的说道。
她心中极为愤怒,真想狠狠踹李清风两脚,这个混蛋,竟然在明目张胆的占自己便宜。
“混蛋,你也放开我。”柳如烟俏脸嫣红,也是愤怒的说道。
她的屁屁此时也被李清风摸着,心里那个怒啊。
“已成功绑定大魔王系统,存活时间还剩三分钟,请尽快补充时间!”这个故事,要从淳小白穿越到平行世界,并绑定了随时会死亡的‘大魔王’系统后,找人续上时间开始。...
“我喜欢他的名字。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 · 高中同学结婚,那天在朋友家里办同学聚会。 不知怎的,聊起学生时代做过的又傻又浪漫,又不为人知的事。 轮到夏漓,她说,“他生日那天,我假公济私,在广播台给他放了一下午的歌,都是他喜欢的歌手。” 有人问“他”是谁,夏漓笑笑不肯说。 中途她去洗手间,与旁边房间里走出来的一人迎面撞上。 是晏斯时。 晏斯时低头看她,目光极深,“原来是你。” “从楚城到南城,从南城到北城,从北城到洛杉矶。 为了靠近你,我跨越三千昼夜,一万公里。 不过你不必知道,因为我就要忘记你了。” “毕业六年还是会梦见他。那时候最讨厌地理,但是当了两年的地理课代表。因为去文科组办公室会经过他的教室。抱着一摞书,心里又沉又轻盈,像怀揣一个巨大的秘密。后来穿梭在办公园区的灰色的写字楼间,时常想起往事。我不会再有那样纯粹的心事,在那年,在十六岁,在那个少年到来的夏天。” 阅读提示: *暗恋成真/双初恋/HE *闷/慢热/平淡/前半校园后半都市 注:感情戏发生于男女主成年后...
寂寥空旷夜空彗星划过天际,未知的病毒在世界蔓延,带来灾难的同时,种种异能于世间显现,白玉却在此刻被选入天选战场,一千人中唯有一人可以重回现世此刻我既是天选!也是唯一!一个迷茫的少年寻找自己的故事。(注:本作不推荐三观尚未成熟的人观看。)欢迎.........
主人公吴敬诚在一个视野开阔的山头,坐在一块石头上待了一天一夜。俯视远方,仰望星空,回忆走过的路,经历无数次磨难,阅读几十本书,还是没有前途。太阳从地平线升起,从升腾感悟到理想升华,竟然在这块石头上幡然醒悟。无意中得到无极短刀和藏储钻石戒指,开始了华丽的转身,走上了披荆斩棘的人生之路。......
剑傲江湖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剑傲江湖-江南瑾年-小说旗免费提供剑傲江湖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