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书里头的气运之子,作者的亲儿子——鄞尘,可不就被她洒了一整包的浓情散而昏迷么。
算算时间,若恢复的快,这会儿也差不多了。
白湫虽然不太确定对方究竟是谁,但这俩人打得正起劲,还是不要在此处凑热闹为妙。
那坍塌的泥土成了泥石流,正在朝着他们涌过来,白湫转身便走,走之前不忘拉一把游封,“走?”
自然是要走的,游封跟在白湫身后,抬起右手挥了挥。
霎时,那些原本安静下来的魔兽纷纷发出了嘶哑的吼叫声,那头他们方才投喂过的魔族兽类从树林中窜出,绕过白湫几人,疯狂地朝半空中正在打斗的二人扑去。
既然是魔兽,自然与旁的兽类不同,发起进攻的方式也多种多样,什么喷火的、吐水的……
一时间,豢养的各种兽类都发了疯一般冲了出去去,进行无差别攻击。
原本打得不相上下的二人因这些疯狂的魔兽而被打乱了节奏,游貉一个不查,叫对方一掌击在心口,紧跟着又被魔兽围攻,分|身乏术,口中怒骂不断。
而与他对战的那人转瞬间便消失在原地。
***
鄞尘从魔界这些奇奇怪怪的兽类中突围后,很快便锁定了目标。
白湫他们虽然施了瞬移术,但到底修为不够,并没有逃出去多远,轻而易举地被鄞尘追上。
白湫看着眼前突然冒出来的人,心中涌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白湫!!!”
在听见鄞尘这咬牙切齿、恨不得将她生吞活剥的声音后,白湫更加确定了。
鄞尘今日来魔界,就是找她报仇的。
弄明白这个后,白湫一张小脸被吓得煞白。
鄞尘此时虽还没有强大到后期那种鲜有对手的状态,但实力同样却不容小觑,起码比她厉害多了。
下意识的,白湫朝游封身后躲了躲。
她的手心全是冷汗。
鄞尘今日能到魔界来寻仇,足以见得对她恨到了什么地步,而魔界的人都跟死了一样,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居然没见着有一个人过来帮忙的。
生无可恋的白湫握紧了游封的袖子,这会儿她没别人可以指望,只能期盼反派能看在她这几日还挺乖的份上,帮她一把,别让她就这么死在鄞尘手里。
看见鄞尘,白湫脑袋里自动浮现了当初书中的几个字。
“一剑劈碎神魂”
“死了个干净”
难道她始终逃不过这样的命运?
想到这儿,白湫抬手摸了摸脸,不知什么时候,她的眼泪和断了线珠子一样滚落,满脸是泪痕。
游封微微偏头,能够察觉到身后抓着他袖子的手在不停地颤抖,而对面的鄞尘也已举起了剑来。
鄞尘看见白湫那张哭得梨花带雨的小脸,一声冷笑。
现在知道后悔有什么用?!
如今整个仙界都知道他被一包浓情散弄晕,还做了许多不齿的事情。
这些都是拜眼前这个女人所赐!
他活了这么些年,向来信奉一个原则:有冤报冤有仇报仇,所以解毒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让白湫付出代价。
“已成功绑定大魔王系统,存活时间还剩三分钟,请尽快补充时间!”这个故事,要从淳小白穿越到平行世界,并绑定了随时会死亡的‘大魔王’系统后,找人续上时间开始。...
“我喜欢他的名字。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 · 高中同学结婚,那天在朋友家里办同学聚会。 不知怎的,聊起学生时代做过的又傻又浪漫,又不为人知的事。 轮到夏漓,她说,“他生日那天,我假公济私,在广播台给他放了一下午的歌,都是他喜欢的歌手。” 有人问“他”是谁,夏漓笑笑不肯说。 中途她去洗手间,与旁边房间里走出来的一人迎面撞上。 是晏斯时。 晏斯时低头看她,目光极深,“原来是你。” “从楚城到南城,从南城到北城,从北城到洛杉矶。 为了靠近你,我跨越三千昼夜,一万公里。 不过你不必知道,因为我就要忘记你了。” “毕业六年还是会梦见他。那时候最讨厌地理,但是当了两年的地理课代表。因为去文科组办公室会经过他的教室。抱着一摞书,心里又沉又轻盈,像怀揣一个巨大的秘密。后来穿梭在办公园区的灰色的写字楼间,时常想起往事。我不会再有那样纯粹的心事,在那年,在十六岁,在那个少年到来的夏天。” 阅读提示: *暗恋成真/双初恋/HE *闷/慢热/平淡/前半校园后半都市 注:感情戏发生于男女主成年后...
寂寥空旷夜空彗星划过天际,未知的病毒在世界蔓延,带来灾难的同时,种种异能于世间显现,白玉却在此刻被选入天选战场,一千人中唯有一人可以重回现世此刻我既是天选!也是唯一!一个迷茫的少年寻找自己的故事。(注:本作不推荐三观尚未成熟的人观看。)欢迎.........
主人公吴敬诚在一个视野开阔的山头,坐在一块石头上待了一天一夜。俯视远方,仰望星空,回忆走过的路,经历无数次磨难,阅读几十本书,还是没有前途。太阳从地平线升起,从升腾感悟到理想升华,竟然在这块石头上幡然醒悟。无意中得到无极短刀和藏储钻石戒指,开始了华丽的转身,走上了披荆斩棘的人生之路。......
剑傲江湖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剑傲江湖-江南瑾年-小说旗免费提供剑傲江湖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