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陆沉月没管马珂是怎么想她的,她报名参加了学院的主持人大赛,每天都比较忙。
和陆寻见面就吃饭,分开的时候找个偏僻的地方接吻,没做爱。
贺煜发消息给她,说是要去外地参加一个比赛,要过一个星期才回来。
最近天气开始降温,早晚温差大,夏季已经逐渐过去。
主持人决赛是在学校小礼堂进行的,陆沉月穿了一件浅粉的抹胸礼裙,裙摆刚好盖住高跟鞋的脚面,两只纤细的手臂带了浅粉同色的手套,头发绾在脑后,鬓边垂下几缕。
上了妆的容貌更为盛艳,几乎大部分视线都黏在了她身上。
陆寻在下面坐着给她录像,他笃定沉月是冠军。
果然,在沉月从后台出来后,台下一阵喧哗,有好多人惊艳的倒吸冷气声。
台上的陆沉月仪态出众,纤颈细腰,大方自信,口语能力优秀,反应能力也很快。
陆寻举着相机拍,嘴角的笑一直没有下来过,眼神也亮极,他一头白毛也颇为引人注目,但女生一看他聚精会神只盯着台上那个女孩看便知道这个男生绝对喜欢那个女生。
台下的评委老师问了几个问题,陆沉月嘴角笑容明朗,回答逻辑明晰。
最后公布果然她是第一名。
比完赛后陆沉月去找陆寻,她没有换下裙子,在外面套了件白色西装外套,一见面陆寻就牵住了人,夸她好棒。
担心小肚子突出来,陆沉月没吃下午饭,陆寻带着她回了家,姑母做好了饭菜,她也看到了陆寻发过来的视频,笑着夸她厉害。
饭后陆沉月进房间卸妆换了睡衣,比赛结束她整个人放松下来,不意外陆寻敲她房门进来。
她主动吻上了陆寻,他立刻伸出舌头探了进来,手指插进脑后的发丝,脊背微弯,先是含住她的上唇吮吸,而后拖住沉月的舌尖吸舔。
他的吻一如既往,色情得恨不得将她吃进肚子里,修长的手指顺着腰际往上揉捏乳肉,大拇指拨弄乳尖,很快那里挺立起来。
他们快有一个星期没做了,陆沉月很快被摸湿了,浅色的内裤中间被流出的淫水洇湿了中间,颜色深了一片。
她的手也摸上了陆寻的身体,停在了他的腹肌,手指摸蹭着,一只脚抬起勾住他的腰,小穴撞到了已经翘起的肉棒。
陆寻手指拨开肉瓣,蹭过阴蒂,伸进一根手指搅动,扩张得很容易,三根手指插进去抽插拍打,水液四溅,揪住阴蒂拧刮,很快陆沉月就小腹抽搐着高潮了。
他从包里拿出避孕套戴上,圆硕的龟头蹭着肉缝滑动了十几下而后一举插了进去,里面穴肉温暖潮湿紧致,他爽得吸气,搂着沉月的腰抽送。
在看到沉月在台上时他就起了心思,他知道那条裙子下赤裸的身躯有多洁白,有多柔软,操起来有多么销魂。
这个女孩是他的。
他迷醉地亲吻沉月的唇瓣、锁骨、乳肉,抬起她的双腿,从脚踝吻到大腿根部,吮出痕迹。
鸡巴亢奋地在阴道里抽送,陆寻抱着她操,在她耳边说:“我爱死你了,宝贝。”
陆沉月不敢大声呻吟,喘息破碎,肉棒撞到敏感的软肉,尖锐的快感袭来,她指甲刮过陆寻的后背,留下抓痕,大脑一道白光闪过,绞紧了内壁。
陆寻被夹射,射出第一股浓精。
好吃懒做的草包富二代被家人扔进军队调教,在这个鸟不生蛋狗不拉屎的破地方,白小少爷求救无门,哭哭唧唧地被迫接受了自己的命运。每天忍受繁重的操练和自尊心的打击已经够让他痛苦了,为什么还要碰上一个处处找他麻烦、觊觎他屁股的煞星这煞星长得人模狗样,却一肚子坏水,他白小爷绝不会屈服...
枕上撩火作者:梨心简介:【双洁,冷情禁欲沈佛子x绝色尤物时仙女】未婚夫出轨,她为了解除婚约,却不小心在订婚当天惹上他弟弟。她腰酸腿软,被抵死纠缠。她得偿所愿,就一拍两散可谁知竟然疯狂脱轨······“利用完就丢?”沈令琛神色骇人。时凝惊慌退后:“不敢高攀,我们好聚好散。”“我们,只聚不散!”他狠狠掐着她的细腰,用最疯狂的...
提醒:首先谢谢各位支持正版订阅,然后给各位账号不是高级vip的亲们提个醒吧,下载晋江app,用晋江app订阅而不是用网页和手机网站订阅的话,是默认高级vip的,这样多少能省些钱吧,没有初级vip那么贵…… 朝有群贤,野有众伦;道有天师,佛有菩萨;阴阳之间,还有精魅妖鬼和神灵…… 这是一个百家争鸣、百舸争流的修行大世。在这个修行盛世里,仿佛每一个生灵都可以抓住机缘,一窥长生逍遥之玄妙。 但孟彰,生为望族世家嫡支子弟,却偏早早夭折,沦为阴灵。 也就是,传说中的—— “鬼”! 都说万劫阴灵难入圣,但真要他在这个轮回不存的世界里就这样消散,他又怎能甘心? 所以,哪怕这条道路再难,他也要去闯一闯! 但谁能告诉他,他是怎么混着混着就混成了鬼婴胎灵之主,别名鬼婴胎灵老大的? 又名:灵婴之主是怎样炼成的 ps:大长篇,但不会坑的,看我专栏大树!...
架空文,本文里的人物地点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粹巧合,希望大家轻松开心观看!一个“缺乏感情”的女生,性格少言高冷;一个“天生逗比”的女生,智商不太正常;看两人如何携手开始她们的“发疯之旅”,啥都不重要,最重要开心,开心的前提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发疯~地府秘闻,共同揭开谜底!(作者简介废,请各位宝宝......
打工的牛马忽然得到了金手指,可以穿越到七八十年代,而且这个世界还是他熟知的影视世界,于是他做起了倒爷,后来他发现金手指原来不只是可以让他穿越到七八十年代,还可以穿越到其它世界,他就自由的行走在诸天万界之中,做起了他喜欢做的事情。......
父母去世后,小叔把我接到了家里,细心呵护,照顾长大。可我却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我十七岁生日那晚,趁着他醉酒,吻了他。他动了怒,说我疯了。我从未见过他那么生气。我告诉他,我爱他,不管他是谁,我就是爱他。至死不渝!可他却交了女朋友,两人情投意合,如胶似漆。在我面前做尽了情侣所有该做的事情。承受不住痛苦,终于,我败了。扬言不再爱他。留下一张字条,我决心离开。可他却疯了似地满世界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