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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兮拍掌笑道:“那岂不是不管讲得好与不好都是要喝?”
方盈说:“本就是助兴的,咱们又不是定要分个高下的。”
孟旭在一旁听着,觉得这个主意甚好,立刻赞同:“好,就依方姑娘说的。”
方盈想了想说:“既然是过节,那咱们就讲些开心的事儿,从我开始,每人讲一件最高兴的事,好不好?”
念兮和孟旭都放下了筷子听方盈缓缓说道:“我最高兴的事,是在我七岁那年。那时候医馆的生意还算不错,爹爹和娘亲也都在身边,那一年的上元灯节特别热闹,我同家人一起到长平的街上去看灯,我还记得有一家卖糖人的铺子,我吵着要买,爹爹就给我买了三个糖人,一个像我,还有两个是大人模样,就像是爹爹和娘亲,我当时可高兴了,舍不得吃,放在怀里揣了好久。只是后来……爹爹得了病,我们就再也没在上元节出去看过灯了,那一天灯火璀璨,欢声笑语,是我到现在一直都记得的。”
方盈一边说着,想起了已经过世的父母,不由便湿了眼眶。
“不算不算……”念兮给方盈面前的杯子里斟上了一杯酒,“刚才说好了都是讲高兴的事儿,可方姐姐你倒好,把自己都说哭了,该罚。”
方盈抹了抹眼泪,饮了杯中之酒,轻叹道:“是我不好,原本是说高兴的事儿,怎么说着说着就思怀起来了。念兮妹妹,该你说了。”
念兮灵目微转,说道:“我高兴的事儿可多了,从前在苗疆的时候,我记得有一回跟着外公一起翻过天珠山去给一个汉子治病,他病得很厉害,肺里都积了水,脸色也是蜡黄蜡黄,他的妻儿在一旁泣不成声,后来我跟外公在那儿呆了整整五天五夜,连眼都没合,终于把那汉子救了过来。那一次,看到他醒过来,终于没事的时候,我觉得那是我一生之中最高兴的时候。其实到了长平,同你们在一起,能在寒医馆里治病救人,我觉得每一天都是过得很快乐。”
她看了看孟旭,心中漾起一丝甜意,从苗疆到长平,山迢水阔,可却没想到会遇上他。原本只是结伴而行,可是这几个月的光景,她在心里已是再不能撇下他,如果要说现在最令她快乐的事,那也许就是同他在一起,每一日,每一刻……
念兮自赏一杯酒,然后望向了孟旭。
他转着手中的杯子,思绪不由回到过去。
小时候在孟家村,从他记事开始,在他身边其实有过一个养父。养父整日都喝得醉醺醺的,说自己是喝了母狼的奶才能活下来,他给他起名狼生,有时甚至直接就喊他“小畜生”。
他每日里被逼着去偷钱,偷不到便被狠狠地打,有时候喝醉了,他就在村子里到处去说狼生是母狼生养的孩子,从那时候起所有的人都对他白眼相向,没有人再看得起他。他能忍受他酒醉之后非人的毒打,可却不能忍受在人前人后都抬不起头做人。在他七岁那年,在某一个风雪之夜,趁着养父喝醉,狼生拿着一把锋利的剪子捅进了他的喉咙……
小小年纪的他,那时候竟然不慌不乱,沉着地将他的“养父”的尸体拖了出去,扔在了院子的枯井里……
那也许是他从小到大做过最大胆的事,可在杀了那人之后,狼生的心里却突然无比轻松喜悦,那一天他第一次笑了,如果要算,这不知道算不算是他最开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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