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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进了夜总会对领事说最后再做两个晚上就走人,领事虽然舍不得她但是人各有志,尤其是做这个的更不可能做得长久。
“你来的时候我就觉得你不会做很久。”文恩搂着领事的肩膀亲昵,“王姐,谢谢你这半年的照顾。”
“谢什么,你以后别再找这样的工作就行,你一个好人家的姑娘也别出现在这样的场合好好过正常的日子。”文恩哈哈笑,“王姐,你劝导人还真的是不太习惯,我可记得你让其他姑娘接客时候的恶狠面孔啊。”
王姐拉着文恩不让她笑,“你和她们是不一样的,你适合更好的,你可别糟蹋自己啊。”有个人是真心对自己好的,文恩点点头,“我知道的,我不会那么做的。”
有人叫王姐,王姐走之前还提醒文恩“最近几天有个人一直打听你,我说你离职了,你小心点啊,如果有麻烦了就找我,我帮你解决。”文恩点点头。
真的有人找她,难道是易韶凯,文恩现在觉得她换掉这份兼职是正确的,女人的第六感有时候就是莫名其妙的准。
她去十号房间送酒,在走廊里面见到刚才还被她成为神经病,低头摆弄臂弯里面衣服的易韶凯,文恩咒骂一声阴魂不散拐进洗手间,躲在门后面瞄到易韶凯走过去才溜出来,他难道是守柱待自己这只兔子,太歧视她的智商也未免太看得起她,人能蠢一次怎么可能犯两次错误。
忍到十二点下班,文恩觉得眼睛都已经睁不开,音乐吵得她耳朵痛,心脏跳动的频率都开始不正常。
今天卖出去好多酒,这个月的提成还是不错的,换掉这份工作最大的坏处就是失掉这群客户,虽然平时动手动脚的惹人讨厌,但是人民币的诱惑更大。
花钱的都是大爷,不会白白的掏腰包必定需要付出什么,文恩讨厌这些趁机揩油一直盯着女人胸部的男人,但是还是要微笑着弯腰倒酒,这是她的职业,她没有资格讨厌,除非她和人民币有仇,而她是喜欢人民币的,所有的讨厌她都能忍,只要对方不是特别过分。
也并不是所有的客人都是文质彬彬衣冠禽兽还是有那么几个真的禽兽。文恩记得刚来乐风没多久,有个肥肠男人觉得文恩是新来的,问她出台不出,文恩说不出,他就对文恩出手强迫她出台,那次场面闹的很大,文恩最后摔了酒瓶,用酒瓶对着那个男人问是想要色还是死。最终还是王姐帮她解围,有的人说文恩想做贞洁烈女,有的尖酸刻薄的说她假清高真浪荡,文恩也不反驳,她只按照自己的路走别人怎么说都无所谓。
出了乐风的门,文恩找到靠着墙壁的自行车,把包包放到前面的篮子里面。她的车不用上锁都是安全的,用句话来形容就是除了铃铛不响其他地方都在响,而且来这个地方的人不是暴发户脑抽就是钱多的没地方花的脑残。
她这辆破自行车真还没有什么价值,靠着墙壁放等她下班的时候还是在原位置,安全保障。穷人也是有好处的,不用担心东西会丢,或者说不值钱的东西丢了也不会心疼。
易韶凯坐在车子里面看着推着自行车的文恩,她穿着长裙帆布鞋竟然还骑自行车,易韶凯很难想象会是怎样的不雅,的确优雅这个词语和文恩完全不搭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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