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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出这样的冕良,是我活了这几十年,对这个世界的理解。和我三年前不同,和我五年前不同,和我的青春时代不同。冕良是我的现在,所以,他就是这个样子的。
远钧和冕良的爱情
我在写的过程中,为了保持主线的清晰,并没有对女主的心理做过多描述,只是通过一幅幅画来表达。这是很取巧的办法,给读者保留了很大的想象空间。写文写了几年,领会到一件事情,读者最爱的那个角色,往往不是你花心血最多的角色,想起来真有点没办法。
写完这个故事回头想想,自己也是咋舌,这么辛苦的恋爱过程,若非是我一时冲动,我可能真的坚持不下来。为此,我不得不感慨一下,我真变态。
以无聊之变态遣有涯之人生,现在,我们回顾一下冕良和远钧的变态爱之旅吧。
冕良和远钧走过的那个过程,其实是一种,由用自己的方式去爱,到以对方想要的方式去爱的过程。
在我的设定里,远钧是一开始注意到冕良的,我觉得那个是注意,是动心,是任性,是单纯的单恋,但不是一份成熟的,认真的爱情。
买下五件男款外套穿在自闭的冕良面前晃,每天遇到他固执的跟他说话,他不回应没关系,因为虽然失望,但并不会太过心痛,毕竟没有开始深爱,没有刻骨铭心,这段感情是自我的,有小小喜悦的。远钧对这样住在流浪汉隔壁的新鲜生活也还能享受。
冕良逐渐正常后,两个人的交集也越来越多。维护着那本童话的冕良是感人的,不肯好好考试的冕良是急人的,要去找极光的冕良是迷人的,给他付帐的冕良是动人的,所以,骆远均想下猛药了,玩了次高空蹦极。吃了这猛药的人按理说应该对她印象深刻才对啊,她大小姐难得一次这么奋不顾身的。
可是傻冕良怎么这么好骗?还被骗哭那么惨,远钧的心就再动一点点,情就再放一点点。高空蹦极玩太猛,人家居然来跟他绝交了。她是天下第一的骆远均哦,居然就这么被拒绝了?还是不识好人心的那种?
生气又伤心,因为伤心,于是画了那样的眉毛,鼻子,眼睛。
可是,应该也想过放弃的吧?这种傻鸟跟他玩个屁啊,他完全不懂她不是吗?算了算了,骆远均也有要玩的事情,各玩各的吧。
可是某日见到了,早上的太阳底下,温柔安静,又那么努力想要好好生活的痴情男人,还是忍不住要逗一逗,“喂,把你的鞋带给我。”
人家换了鞋带,还帮忙系了鞋带。他的鞋带,若不是被他如许体贴的系在她的鞋子上,可能也就算了。因为他那样做了,他的名字就在她心上再绕了几绕。
居然到她的新公司打那份几乎不可能会有人打的工,他的名字在她心上再绕几绕。某日,他换着灯泡,对她无奈的笑笑,那名字就有点象符咒了,他笑起来很好看,那是骆远均第一次见这个男人笑的那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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