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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县环山,入了秋冬的时候,狼群饿狠了,找不到食物,就会冒着风险,七八成群,来县城附近骚扰民户。
北燕带了近百匹马,小小的官驿自然关不下,就圈到了外面派人守着,这就招引来饿疯了的狼群。狼群很是聪明,先惊扰马群,让它们四散开来,再群起而攻落单的马,够一天的口粮。
睿王爷听了无动于衷,他嗤道:“区区恶狼而已。”
北燕的野马王,暴躁乖戾,甚至可以撵狼驱豹,野狼算得了什么?
他推开窗子,向外面看了一眼,这里是三楼,他从窗户一跃而出,身形如夜中翱翔的鹰,两步落在了驿站院外,大步踢开马厩后门。果然几匹杂色马已经和狼群厮打起来,一头狼被马踹到了他的脚下,还未及爬起。
慕容临出手,带着雷霆万钧之势劈下,五指狠狠掐住这头狼,重重往墙上一甩,那狼被甩到墙上,摔得七窍流血,当场咽气,墙上泥土都纷纷掉落下来。
狼群都机敏,见拼不过,便夹着尾巴迅速逃跑了。
“殿下,有两匹军马受了伤,被惊跑的马已经去追了。比赛的十一匹马都完好。”侍从检查完,嘿嘿笑道:“那些狼才真是被它们踹得不轻。”
不野,怎么能承担起比赛呢。
睿王爷勾起一个意味不明的笑,看了眼那十一匹杂色马,想到和晋国的马球比试,笑容中就多了两分愉悦。
“就先让他们赢两局好了。”睿王爷负手走了几步,不妨又想到晋国提起的女子马球赛。晋国女子敢出战,恐怕和九星不无关系。
于是当夜,晋国提出的附加要求,便被睿王爷写成密信,由他亲手养的隼,连夜送回涿州。
隼可一日千里,三日后,北燕都城就收到了来自千里之外的信。
塞外骄阳炽烈,几个穿左衽衣衫的女子套住了两匹马,驱使猎犬将其它的野马驱散,正在商量由谁来驯服这两匹草地上的野马之王。
阳光照在她们麦色的皮肤上,被细汗折射,发出莹润的光泽。
驯服野马极为不易,即便是普通的马,在没有马鞍的情况下,人尚且很容易被颠下马,更遑论这是野马之王了。
越烈的马反抗得越是厉害,如果驯服时被它们甩下马背,甚至会被其踩死。唯有它们精疲力尽也将人甩不下来时,才会认主。
。
商量过后,一个女子从树上跳上马背,野马王激烈地跳腾起来,她双腿用力夹紧马腹,抱紧马脖子,周围一片喝彩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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