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鱼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章(第1页)

只是在烟花之地,这些不过是抬高身价的「陪衬」而已,而这其中身价最高、声名远播的就要属「清风阁」的头牌「莲公子」了。

说起来,玉寒宫跟这「莲公子」算得上颇有渊源。旁人都知道「莲公子」身价了得,并且美貌清高从不轻易见客,而玉寒宫则是他仅有的入暮之宾,当年拍下「莲公子」初夜的就是玉寒宫,说简单点两人就是「老相好」。

不过,现如今得加上「曾经」二字了。

进了「清风阁」的大门,一池莲花开得正豔,两旁走廊上的琉璃灯发出昏暗而温暖的光,为这里的色夜添上一丝奢靡之色。

玉寒宫是这儿的老客人,一进门就有人迎了上来,像往常一样,先是左右搂了两个漂亮的小倌调情亲昵一番之後,他一边往房里走一边问:「你们老板呢?我今天可是特意来找他喝酒的!」

「老板今个儿有些不舒服,早早就歇著去了。」一个小倌回答。

「哦?」玉寒宫眉一挑,「病了?」

「有点儿著凉了……」

玉寒宫哈哈笑了出来,「就你们老板那身板还能著凉?」

「瞎说!老板身材好著呐!」

「你怎麽知道的?难不成他洗澡的时候在旁边守著呢?」玉寒宫一边摸著小倌的翘臀一边调侃,惹得对方一阵嬉笑。

说说笑笑,打情骂俏间,玉寒宫来了兴致,既然要找的人不在,就直接搂著两个小倌进了房间胡搞起来。

想见的人已经不在,再过不久也要成亲,可即便如此,玉家三公子的风流也是无法改变的,几乎所有人都是这样认为的。

玉寒宫醒来时候已经是後半夜,朦胧的灯光从窗户纸透了进来,他从凌乱的床榻上缓缓坐起,两个小倌赤身裸体地睡在一边,纤腰长腿,可谓玉体横陈,可看著那白花花的皮肉玉寒宫反倒没了兴趣。昏暗的房间里弥漫著浓浓的欲望气息,和桌上的香炉里散发出来的香气混在一起,让他只觉得透不过气来。

起身穿上衣服,长发随意地扎了一下之後,玉寒宫留了两张银票在桌上,轻轻推开了房门。

外面的空气不比里面好多少,但却透著一丝凉意,玉寒宫松了松筋骨,缓缓穿过长廊进了内厅。

此时已过了夜里最热闹的时候,走的走,留的留,台上一个小倌咿咿呀呀地唱著曲,三两个喝得醉醺醺的客人不时拍手叫好。空气中弥漫著一股香料残留下来的甜腻香气,香烟缭绕,一阵凉风扫过,卷起青纱撩过,往日里纸醉金迷的烟花之地却透著一股让人发寒的冷清。

玉寒宫突然打了个寒战,明明还滴酒未沾,却像是突然醒了酒一样。

热门小说推荐
报告大魔王

报告大魔王

“已成功绑定大魔王系统,存活时间还剩三分钟,请尽快补充时间!”这个故事,要从淳小白穿越到平行世界,并绑定了随时会死亡的‘大魔王’系统后,找人续上时间开始。...

十一年夏至

十一年夏至

“我喜欢他的名字。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 · 高中同学结婚,那天在朋友家里办同学聚会。 不知怎的,聊起学生时代做过的又傻又浪漫,又不为人知的事。 轮到夏漓,她说,“他生日那天,我假公济私,在广播台给他放了一下午的歌,都是他喜欢的歌手。” 有人问“他”是谁,夏漓笑笑不肯说。 中途她去洗手间,与旁边房间里走出来的一人迎面撞上。 是晏斯时。 晏斯时低头看她,目光极深,“原来是你。” “从楚城到南城,从南城到北城,从北城到洛杉矶。 为了靠近你,我跨越三千昼夜,一万公里。 不过你不必知道,因为我就要忘记你了。” “毕业六年还是会梦见他。那时候最讨厌地理,但是当了两年的地理课代表。因为去文科组办公室会经过他的教室。抱着一摞书,心里又沉又轻盈,像怀揣一个巨大的秘密。后来穿梭在办公园区的灰色的写字楼间,时常想起往事。我不会再有那样纯粹的心事,在那年,在十六岁,在那个少年到来的夏天。” 阅读提示: *暗恋成真/双初恋/HE *闷/慢热/平淡/前半校园后半都市 注:感情戏发生于男女主成年后...

寻道的旅途

寻道的旅途

寂寥空旷夜空彗星划过天际,未知的病毒在世界蔓延,带来灾难的同时,种种异能于世间显现,白玉却在此刻被选入天选战场,一千人中唯有一人可以重回现世此刻我既是天选!也是唯一!一个迷茫的少年寻找自己的故事。(注:本作不推荐三观尚未成熟的人观看。)欢迎.........

阅世走人间

阅世走人间

主人公吴敬诚在一个视野开阔的山头,坐在一块石头上待了一天一夜。俯视远方,仰望星空,回忆走过的路,经历无数次磨难,阅读几十本书,还是没有前途。太阳从地平线升起,从升腾感悟到理想升华,竟然在这块石头上幡然醒悟。无意中得到无极短刀和藏储钻石戒指,开始了华丽的转身,走上了披荆斩棘的人生之路。......

剑傲江湖

剑傲江湖

剑傲江湖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剑傲江湖-江南瑾年-小说旗免费提供剑傲江湖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社恐穿成万人迷

社恐穿成万人迷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