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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家氏族本在颍川,他家的儿郎荀克礼已经入京为官,现下是当今摄政王手下一名校尉,听说身手矫捷,摄政王出入皆由他随护。而荀家的女儿,据说有沉鱼落雁之姿,其名声更在兄长之上。冯炜眯眯眼睛,“贤侄不会是看上荀家的千金了吧?”
周晗之连忙摆摆手,“我怎敢高攀荀家。只是听说那荀克礼武力不凡,下月秋猎他也会伴驾前往。”
摄政王酷爱狩猎,下月入秋,正是狩猎的大好时机,于是邀了自己的幕僚同去京郊围场。周晗之作为摄政王的亲信,自然受邀在列,而荀克礼作为摄政王的护卫,更是会随摄政王同去,贴身保护其安危。
冯炜捻须,心道周家一脉都是文臣,周晗之又是新入仕途,自然对着荀克礼不甚熟悉,恐怕是想在这场狩猎上大放异彩,一举超过荀克礼在摄政王处的地位。荀、冯两家都是武将世家,冯炜倒和这位荀家儿郎略有几分交情,摇头道:“贤侄瞧着瘦弱,自是一介文人,若想在猎场上胜过荀校尉只怕是不能。其实贤侄也不必太在意这些,我曾见过那荀克礼几次,只是个空有武力的粗人罢了,论心思细腻,才思敏捷,定然比不过你,贤侄你大可从细微处入手,定能讨得摄政王欢喜。”
周晗之借着低头饮酒,垂眸思量,“粗人吗……”
冯炜谄媚地笑道:“是啊,大字都不识几个,嗨,贤侄你跟他较什么劲。”
“世伯说得在理。”周晗之笑了一下,又复饮下了一杯。
冯炜喝得微醺,见周晗之默默独饮,这一笑,却是星眸沉静,玉容清朗,雅姿奕奕,毓秀天成,果然是世上难有的好模样,怪道深受先帝称赞,点了探花,又被摄政王喜爱。既然自己的儿子们不中用,何不将他变为自家人?于是借着酒意,兴起问道:“贤侄贵庚?可曾婚配?”
周晗之仍在思索,并不在意,随口答道:“十八岁了,尚未定亲。”
冯炜大喜,赞道:“果然是年少有为。我家中小女绥英年芳十七,正与贤侄相配,不如将小女许与贤侄,你我两家再修当年之谊,不知贤侄意下如何。”
“也好。”周晗之心思百转千回,步步筹谋已在胸中,哪还管得了什么以后的事情,见冯炜这样兴致盎然,便也随意应下。
冯炜可不知他的心事,一口一个“贤婿”地唤了起来,一杯一杯直饮至大醉在这京城的深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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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狩猎
京郊的猎场上,衰草连天,骏马齐喑。摄政王带着一众近臣和勋贵们外出狩猎。镇国将军秦效成是个极度自负的人,他其实不屑围猎作乐,于是自荐做司仪。时辰一到,他大喝一声:“开!”
数百名侍从齐齐将关着猎物的笼子打开,那些山鸡、野兔、狍子望着山林,早就躁动难耐了,笼门乍一打开,他们便飞也似地跑了出来,撒欢般消失在树林之中了。马上的诸位臣子,以摄政王本人为首,皆策马扬鞭,向着猎物奔跑的方向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