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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循然帮她整理好风吹散的头发,转身离开。
温洛宜出神地看了几眼他的背影,下意识折身,撞到了一堵温热的肉墙。
“在看什么呢?这么出神。”
突然的声音叫她差点跳起来:“你属鬼的啊?脚步没有声音。”吓死她了。
“是我的错,下次穿个叫叫鞋出门见你。”
“最好是鞋底带跑马灯的那种。”
“你喜欢这种?可以啊。”
温洛宜气鼓鼓的,让人看着很想上手捏一捏。官澈果真捏了下,手感比他想象中还要好,温洛宜立马瞪圆了眼睛,看上去更像一只充气河豚了。
“耽误了这么久,也该出发了,摄影大赛颁布的奖杯很好看,你应该会喜欢的。”
温洛宜还真有些新奇。
她是很喜欢摄影的,在人生遭遇巨变之前,喜欢摄影几乎是她身边所有人都知道的事。只不过那时候的她很少有触碰相机的机会,尽管她是如此喜欢记录生活,哪怕是地砖中间冒出来的一颗小草。
后来,她绑定了菟丝花系统,有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她都忘记了自己的名字和喜好,完全将自己伪装成另外一个拥有她长相的陌生女孩,只为了能攻略更多的人,不会养分断掉死去。
不再为生命奔波时,她才恢复了几分本貌,重新拾起相机。
过往强盗般在脑海中
划过,大抵身边是唯一知晓她过去的人,温洛宜忽然冒出了倾诉欲。
她垂眸道:“其实我拥有人生中第一把相机才不到一年。”
“我以为至少五六年了,那你很有天赋哦。”
一条看不见的尾巴悄然翘起,温洛宜嘴角微扬:“哼哼,我也这样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