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但是现在,我深吸进一口含氧量十足带着清新气息的空气,看着满目的翠绿,关于环保的理想,关于建设绿色地球的规划,就这么轻轻松松的实现了,这是多么“可喜”的一件事啊。我们再也不用担心:沙尘暴、雾霾、土地盐碱化、热岛效应、物种灭绝……等一列严峻的问题了。
现在我们只用担心自己还活不活的下去,至于文明什么的,在存亡面前,这些有个屁用!
一时之间我觉得我真相了,以前一直不理解为什么有那么多古文明的消逝,现在我简直明白的不能在明白一点。
和小陌商量了一下,我们最终还是决定进去基地探听一下情况。当独行侠也是有一个大弊端的:消息落后。
末世至今也将近小半年了,我基本上都游离在人群之外,即使后来有了小陌,我们也是一样的。虽然手里有收音机,但是不得不说,这有个鸟用。
现在大家基本上都忙着生存,而上面的那些现在也正是权利斗争最激烈的时间,一开始还是有一些没有用的消息的,例如,大家一定要对未来有信心,他们不会抛弃我们的,巴拉巴拉一大堆心灵鸡汤式的洗脑教程,但是涉及到那些最核心的也还是根本就不说,后来也大概说一说丧尸的习性啊,异能者和变异者的出现啊,变异动、植物的危害啊,但是我都知道也就不听了。
哪知道最近这无限广播却一点也没有反应,除了滋滋滋的电流声还是滋滋滋的电流声,要么偶尔收到一点信号就是循环播放以前的内容。
本来我也没在意,但是遇到周始那一伙之后,本来以为小陌现在都能算是个高手中的高手的我才知道自己是在是固步自封、刚愎自用了。
而想要打探消息,进入人群是现在最可行的了。
小陌很担心我的身份被发现,一脸的愁眉苦脸。
我伸手扯了扯她的脸蛋儿,入手一片光滑,扯出一个僵硬的笑脸,我心满意足地从地方挖起一坨泥巴,然后大范围涂抹在小陌的全身,还趁机把她那套新崭崭的粉红色给抓得破破烂烂。
小陌鼓着大眼睛等着我,伸手也抓起一块泥巴,以牙还牙。还好这丫头没有把我用来掩饰身份的帽子、墨镜、口罩之类的东西给弄掉。
我这样的装扮搁在平时也只有那些明星才会用,一般人这样是会被骂道傻了,但是末世之后大怪人层出不穷,我这样的大家也只当无所谓。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敢大摇大摆地走在路上,甚至现在混在人群之中。
“已成功绑定大魔王系统,存活时间还剩三分钟,请尽快补充时间!”这个故事,要从淳小白穿越到平行世界,并绑定了随时会死亡的‘大魔王’系统后,找人续上时间开始。...
“我喜欢他的名字。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 · 高中同学结婚,那天在朋友家里办同学聚会。 不知怎的,聊起学生时代做过的又傻又浪漫,又不为人知的事。 轮到夏漓,她说,“他生日那天,我假公济私,在广播台给他放了一下午的歌,都是他喜欢的歌手。” 有人问“他”是谁,夏漓笑笑不肯说。 中途她去洗手间,与旁边房间里走出来的一人迎面撞上。 是晏斯时。 晏斯时低头看她,目光极深,“原来是你。” “从楚城到南城,从南城到北城,从北城到洛杉矶。 为了靠近你,我跨越三千昼夜,一万公里。 不过你不必知道,因为我就要忘记你了。” “毕业六年还是会梦见他。那时候最讨厌地理,但是当了两年的地理课代表。因为去文科组办公室会经过他的教室。抱着一摞书,心里又沉又轻盈,像怀揣一个巨大的秘密。后来穿梭在办公园区的灰色的写字楼间,时常想起往事。我不会再有那样纯粹的心事,在那年,在十六岁,在那个少年到来的夏天。” 阅读提示: *暗恋成真/双初恋/HE *闷/慢热/平淡/前半校园后半都市 注:感情戏发生于男女主成年后...
寂寥空旷夜空彗星划过天际,未知的病毒在世界蔓延,带来灾难的同时,种种异能于世间显现,白玉却在此刻被选入天选战场,一千人中唯有一人可以重回现世此刻我既是天选!也是唯一!一个迷茫的少年寻找自己的故事。(注:本作不推荐三观尚未成熟的人观看。)欢迎.........
主人公吴敬诚在一个视野开阔的山头,坐在一块石头上待了一天一夜。俯视远方,仰望星空,回忆走过的路,经历无数次磨难,阅读几十本书,还是没有前途。太阳从地平线升起,从升腾感悟到理想升华,竟然在这块石头上幡然醒悟。无意中得到无极短刀和藏储钻石戒指,开始了华丽的转身,走上了披荆斩棘的人生之路。......
剑傲江湖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剑傲江湖-江南瑾年-小说旗免费提供剑傲江湖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