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鱼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六章 装,使劲地装!(第1页)

第十六章:装,使劲地装!

这时却听到“罪恶火花”那低沉的声音飘荡到云龙耳朵里:“恩…答应她吧!她有事情求助于你,我们得争取到时间,你熬过7天的恢复期之后,就不用担心她了,我会在你需要的时候帮助你的!”

听到“罪恶火花”这样说,云龙才逐渐落下心中的不安,不过他心里依然有疑问,呀看着凌大校花问道:“好吧!…为什么要找我?比我合适的人多了去…….”

他此刻一点也没有捡到凌大校花大便宜的感觉,反而有下地狱的感觉。

凌大校花又冷哼一声道:“你说的没错,许多人比你合适,但是…你却是唯一敢在我面前…露出那啥…那么嚣张的家伙!我不找你,还能找谁?”

说罢,凌大校花还轻啐一声,那张俏脸更红了。

“呃…”云龙一阵无语,他想不到那天的一刹那的“惊艳”,竟让凌大校花认为自己“嚣张”!

他顿时觉得——这个世界有时候很没天理…….于是云龙只好说道:“好吧!你要我怎么做?”

凌大校花却不说话,而是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打开了锁住云龙手脚的镣铐,然后一指训练室的更衣间对他说道:“我在那里面,已经为你准备了一整套衣服,你进去换上,还有,你把眼镜也换掉吧,里面也准备了一副隐形眼镜。不过没有**裤换……你还凑合着穿现在这条吧!等你换好出来,我再跟你说应该怎么做…”

事已至此,唯有硬着头皮上了——云龙穿着自己仅剩的山寨花花公子花短裤,钻进了训练室的更衣室内……

折腾了好一会儿,云龙已经穿戴整齐,出了更衣室——他换上了一件白色的benbo休闲上衣,穿上了一条灰色dickies休闲裤,换上了一双bally休闲运动鞋,就连皮带也换上了lee皮带,再摘掉了那副老土的眼镜,换上了隐形眼镜之后,整个人洋溢着一股清新的气息。

这让等侯在门外的凌月月也不禁赞了一声:“呃…换上了这些,果然有些人模狗样了……不过,你那是什么表情?”

原来云龙一时间不习惯穿上这么好的衣服,涨红着脸那表情相当扭捏,一点点向凌月月这边移动着,好象被逼上架的鸭子。

凌月月皱起秀眉,心下甚是恼火,云龙这家伙整一个像扶不上墙的烂泥。

她又看了看挂在训练室墙上的挂钟,时间已经不多了,立即跨步上前,对他说道:“不管了,我老爸一会就要带两个人回来……那两个人里面,有个特别惹人烦的苍蝇!老是想烦我,所以,你这次的任务,就是扮演好我的男朋友,你一定要和我配合好,千万别露馅了,应付了那两个家伙,等他们滚蛋以后,就没事了!”

云龙艰难地咽了口水道:“你…老爸要回来了?我(本章未完,请翻页)

热门小说推荐
报告大魔王

报告大魔王

“已成功绑定大魔王系统,存活时间还剩三分钟,请尽快补充时间!”这个故事,要从淳小白穿越到平行世界,并绑定了随时会死亡的‘大魔王’系统后,找人续上时间开始。...

十一年夏至

十一年夏至

“我喜欢他的名字。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 · 高中同学结婚,那天在朋友家里办同学聚会。 不知怎的,聊起学生时代做过的又傻又浪漫,又不为人知的事。 轮到夏漓,她说,“他生日那天,我假公济私,在广播台给他放了一下午的歌,都是他喜欢的歌手。” 有人问“他”是谁,夏漓笑笑不肯说。 中途她去洗手间,与旁边房间里走出来的一人迎面撞上。 是晏斯时。 晏斯时低头看她,目光极深,“原来是你。” “从楚城到南城,从南城到北城,从北城到洛杉矶。 为了靠近你,我跨越三千昼夜,一万公里。 不过你不必知道,因为我就要忘记你了。” “毕业六年还是会梦见他。那时候最讨厌地理,但是当了两年的地理课代表。因为去文科组办公室会经过他的教室。抱着一摞书,心里又沉又轻盈,像怀揣一个巨大的秘密。后来穿梭在办公园区的灰色的写字楼间,时常想起往事。我不会再有那样纯粹的心事,在那年,在十六岁,在那个少年到来的夏天。” 阅读提示: *暗恋成真/双初恋/HE *闷/慢热/平淡/前半校园后半都市 注:感情戏发生于男女主成年后...

寻道的旅途

寻道的旅途

寂寥空旷夜空彗星划过天际,未知的病毒在世界蔓延,带来灾难的同时,种种异能于世间显现,白玉却在此刻被选入天选战场,一千人中唯有一人可以重回现世此刻我既是天选!也是唯一!一个迷茫的少年寻找自己的故事。(注:本作不推荐三观尚未成熟的人观看。)欢迎.........

阅世走人间

阅世走人间

主人公吴敬诚在一个视野开阔的山头,坐在一块石头上待了一天一夜。俯视远方,仰望星空,回忆走过的路,经历无数次磨难,阅读几十本书,还是没有前途。太阳从地平线升起,从升腾感悟到理想升华,竟然在这块石头上幡然醒悟。无意中得到无极短刀和藏储钻石戒指,开始了华丽的转身,走上了披荆斩棘的人生之路。......

剑傲江湖

剑傲江湖

剑傲江湖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剑傲江湖-江南瑾年-小说旗免费提供剑傲江湖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社恐穿成万人迷

社恐穿成万人迷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