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鱼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百六十六章 拳霸(第1页)

御美宝典-第一百六十六章:拳霸

随着那老大一声令下,左右立即有两名黑衣壮汉挥舞着钢管和砍刀,分成两面夹击之势,嗷嗷怪叫着那名大汉扑了过来,气势汹汹。

云龙一惊,忙往后退却,并运起力量,准备进行自卫,不过他刚刚一动,站在旁边的那大汉却按住他的肩膀,说声:“小兄弟你别动,让我来!”

他话音刚落,冲在最前面那名黑衣壮汉挥舞着一根钢管,已呼啸着朝他劈面而至。

那大汉避也不避,竟张开右手迎了上去——“啪!”一声,直接握住了那根挥向他脑门的钢管,右手一抖,竟硬生生从对方手中夺了过来。

“呃…厉害!”在旁边的云龙看得真切,心下一惊。

要知道,这挥落的钢管,无论是力量,还是速度,都极为凶猛,那大汉露出的这一手“空手入白刃”的功夫,拿捏的火候极为娴熟,判断力极为精确,起码是经过千锤百炼才会具备的功夫。

被夺去钢管的那黑衣壮汉愣住了,他没想到自己的兵器会被夺去,脑筋一时间竟转不过弯来,不过他可没机会想那么多了,因为那一记钵斗大的拳头已经轰在了他的面门上!

“哇……”那倒霉的家伙脸部中拳,直接滚在了地上。

那大汉一拳打飞敌人以后,右边另外一名敌人的砍刀已呼啸劈至,他竟看也不看,身体轻轻一侧,堪堪避过一刀,左手顺势缠住对方握刀的手臂,猛力一夹一拧。

“喀嚓!”骨头破裂的声音响起。

“哇啊!”那被折断手骨的黑衣壮汉刚刚发出痛苦的惨嚎声,脖颈上便挨了一记手刀,亦很干脆地摔扑在地,晕死过去。

这短短不到数秒钟的时间,那大汉竟放倒了两人,几乎是一招干倒一个,那速度和效率快得吓人!

云龙却看得暗暗心惊,因为他看得出来——这大汉出手虽然凶狠,却是极有分寸,并没将敌人打死,显然还留了余力,而他的功夫,完全可以做到一击毙命!

“妈的!赵则刚这老小子竟然那么猛,老子还真不信邪了…弟兄们,并肩子上!给老子弄死丫的!”那老大见状,立即大吼起来。

包围在四周围的那群黑衣壮汉,一听黄二炮发话了,顿时像潮水一般涌了过来,疯狂涌向了那大汉,挥舞着他们手中的兵器,哇哇大叫着,那声势汹涌可怕。

只见那大汉双眸一眯,突然猛吸一口气,****拉开架势,身体如弓,两肩一抖,他那身精虬紧密的肌肉,登时绷紧而且充血粗大起来,那贴身的迷彩背心,竟被撑得膨胀开来,那肌肉鼓起,犹如小山一般,仿佛一动,那背心就会裂开一般,整个人如同下山觅食的猛兽一般。

“噢!这是真正的硬气功!”

云龙见状,眼睛睁大,心中暗呼不已,因为他能够强烈地感受到那大(本章未完,请翻页)

热门小说推荐
报告大魔王

报告大魔王

“已成功绑定大魔王系统,存活时间还剩三分钟,请尽快补充时间!”这个故事,要从淳小白穿越到平行世界,并绑定了随时会死亡的‘大魔王’系统后,找人续上时间开始。...

十一年夏至

十一年夏至

“我喜欢他的名字。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 · 高中同学结婚,那天在朋友家里办同学聚会。 不知怎的,聊起学生时代做过的又傻又浪漫,又不为人知的事。 轮到夏漓,她说,“他生日那天,我假公济私,在广播台给他放了一下午的歌,都是他喜欢的歌手。” 有人问“他”是谁,夏漓笑笑不肯说。 中途她去洗手间,与旁边房间里走出来的一人迎面撞上。 是晏斯时。 晏斯时低头看她,目光极深,“原来是你。” “从楚城到南城,从南城到北城,从北城到洛杉矶。 为了靠近你,我跨越三千昼夜,一万公里。 不过你不必知道,因为我就要忘记你了。” “毕业六年还是会梦见他。那时候最讨厌地理,但是当了两年的地理课代表。因为去文科组办公室会经过他的教室。抱着一摞书,心里又沉又轻盈,像怀揣一个巨大的秘密。后来穿梭在办公园区的灰色的写字楼间,时常想起往事。我不会再有那样纯粹的心事,在那年,在十六岁,在那个少年到来的夏天。” 阅读提示: *暗恋成真/双初恋/HE *闷/慢热/平淡/前半校园后半都市 注:感情戏发生于男女主成年后...

寻道的旅途

寻道的旅途

寂寥空旷夜空彗星划过天际,未知的病毒在世界蔓延,带来灾难的同时,种种异能于世间显现,白玉却在此刻被选入天选战场,一千人中唯有一人可以重回现世此刻我既是天选!也是唯一!一个迷茫的少年寻找自己的故事。(注:本作不推荐三观尚未成熟的人观看。)欢迎.........

阅世走人间

阅世走人间

主人公吴敬诚在一个视野开阔的山头,坐在一块石头上待了一天一夜。俯视远方,仰望星空,回忆走过的路,经历无数次磨难,阅读几十本书,还是没有前途。太阳从地平线升起,从升腾感悟到理想升华,竟然在这块石头上幡然醒悟。无意中得到无极短刀和藏储钻石戒指,开始了华丽的转身,走上了披荆斩棘的人生之路。......

剑傲江湖

剑傲江湖

剑傲江湖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剑傲江湖-江南瑾年-小说旗免费提供剑傲江湖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社恐穿成万人迷

社恐穿成万人迷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