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起身将门扉打开,回眸又见窗边趴着的红衣女鬼死死的盯着柳棠的脸,颇为垂涎的形容。无言将身上的斗篷褪下了,给他拉上脸的盖好,免得他一会给旁的鬼吸几口元气,再褪几分精神头去。
我坐在窗边,一夜见着少说百来的魂魄,可真正搭上一二句话的却寥寥无几。大多是神识不清,连自己是什么都不晓的,残余一份执念而残喘。
亦有一上来就抢引魂铃的,更有甚者,趁我同鬼攀谈之时绕到我身后头来偷。我像进了疯人院与牢狱的共存处,被折腾得好不欢快,一夜下来却未能得到丝毫有用的讯息。
想必正同折清所说,目及当初人界浩劫,璃音离世之人,大抵已经轮回多世了罢。
冥界的一年之前,就是人界三百余年前,可现在遇见的鬼魂,八成都是近百年的。年代更久远者,却不知道去了何处。
天将拂晓之际,鬼魂只剩寥寥几个还留在我房中,不肯离去。
我在窗口,但见幽然的青石板路上行人无几,其中一人身着青铜铠甲,行动迟缓。
自我这个方位,唯能瞅见他侧脸不正常灰白的肤色,手中握着青铜铃,身后飘忽跟着几个魂灵。骤然抬眸时,眸光幽绿,森然落在我身上。
鬼将。
我拧眉,一把卷起尚还熟睡的柳棠,收好引魂铃,拉下斗篷上的连帽,低着头便自另一端的窗口跳了出去。
柳棠大概是被吓醒的,身子在失重之时极为明显的狠狠一缩,分明还没醒透彻,眼泪就先开始答吧了。声音微微倦懒,“你好端端的,为什么……”
我道,“睡你的,别说话。”
城中鬼魂莫名聚集,原本就会引来近处的阴兵,我只是没料到,此番来的却是个鬼将级别者,委实是时运不济了。
要逃开有公职在身的鬼将并不难,可一城之内若是有鬼将过路,不出一月,必当有灭城大祸,遂才准备早些离开此是非之地。
柳棠租下一辆马车,陪同我昼夜不停的赶了三天的路程。
只不过这厮在马车中依旧睡得如鱼得水,我却因要守着引魂铃,整整三天四夜没能合眼,体验了一番在凡界生存的艰辛。
南方,雨镇。
驱马赶至这方之时,外遭正是烟雨朦胧,如雾般笼罩着整个清雅的小镇,意境若画。
可惜,这里却是死城一座,古巷之中独余三两虚无的漂浮着的鬼魂,神情木然,飘然而过。
说也奇妙,现下人界正值血腥战乱。在位君主昏庸,企图夺位的外族残暴,屠城之事已有几起,这小小雨镇便是第一个被拿来开刀的。
“已成功绑定大魔王系统,存活时间还剩三分钟,请尽快补充时间!”这个故事,要从淳小白穿越到平行世界,并绑定了随时会死亡的‘大魔王’系统后,找人续上时间开始。...
“我喜欢他的名字。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 · 高中同学结婚,那天在朋友家里办同学聚会。 不知怎的,聊起学生时代做过的又傻又浪漫,又不为人知的事。 轮到夏漓,她说,“他生日那天,我假公济私,在广播台给他放了一下午的歌,都是他喜欢的歌手。” 有人问“他”是谁,夏漓笑笑不肯说。 中途她去洗手间,与旁边房间里走出来的一人迎面撞上。 是晏斯时。 晏斯时低头看她,目光极深,“原来是你。” “从楚城到南城,从南城到北城,从北城到洛杉矶。 为了靠近你,我跨越三千昼夜,一万公里。 不过你不必知道,因为我就要忘记你了。” “毕业六年还是会梦见他。那时候最讨厌地理,但是当了两年的地理课代表。因为去文科组办公室会经过他的教室。抱着一摞书,心里又沉又轻盈,像怀揣一个巨大的秘密。后来穿梭在办公园区的灰色的写字楼间,时常想起往事。我不会再有那样纯粹的心事,在那年,在十六岁,在那个少年到来的夏天。” 阅读提示: *暗恋成真/双初恋/HE *闷/慢热/平淡/前半校园后半都市 注:感情戏发生于男女主成年后...
寂寥空旷夜空彗星划过天际,未知的病毒在世界蔓延,带来灾难的同时,种种异能于世间显现,白玉却在此刻被选入天选战场,一千人中唯有一人可以重回现世此刻我既是天选!也是唯一!一个迷茫的少年寻找自己的故事。(注:本作不推荐三观尚未成熟的人观看。)欢迎.........
主人公吴敬诚在一个视野开阔的山头,坐在一块石头上待了一天一夜。俯视远方,仰望星空,回忆走过的路,经历无数次磨难,阅读几十本书,还是没有前途。太阳从地平线升起,从升腾感悟到理想升华,竟然在这块石头上幡然醒悟。无意中得到无极短刀和藏储钻石戒指,开始了华丽的转身,走上了披荆斩棘的人生之路。......
剑傲江湖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剑傲江湖-江南瑾年-小说旗免费提供剑傲江湖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