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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张祈灵走出了通道,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书库。
环形房间的墙壁上嵌着内置的书架,层层向上堆叠,一直延伸到了天花板。中心也有几个围靠成柱子状的书架,像是一根根支撑着房间的承重柱。细看这些书柜里面列着各种不同的书,有纸质,有棉帛书写的,也有竹制雕刻的,甚至还有泥板。
这里应当是旧楼的书库,但并不是这栋楼本身的,而是他记忆中的书库,张家的总书库。
张祈灵许久没有回去了,倒是没想到,他想在这里寻找答案时,这个幻境给出的答案居然在记忆中的书库里。张祈灵行走在书库中,很快他攀着书架而上,在最顶层翻出了一些书。至于旁边的泥板与竹简他都没有去看。
泥板与竹简,张家人后来都抄录成了书卷,这些东西顶多是当个纪念而已,还是书册更好辨认一点。
这里是以他记忆为蓝本复制的,他记得的东西会在他记得的地方,他不知道的书册内部就只有一片空白,但这个幻境也会带来人最希望看到的事,所以那些被他遗忘的也会列在其中。所以他能在这里找到答案,有关混血种的答案。
张祈灵翻找了一番后,终于从这些书册中找到他想看到的内容。
混血种,不,准确应该说【龙】,最早的记录是在五千多年前,张家自有记录以来就已经发现了有关【龙】的信息。
【西北之地,有兽自称“龙族”,寿长不死,累卵可再生。取其血毒,可化半龙,遂称“混血”。
然,龙各有能,有之可呼风唤雨,有之移山倒海之能,谓之“言灵”。】
这是后来重新编纂翻译过的,张祈灵很容易就懂了这其中的含义。他又翻找了其他的书册,总结出了一些有关龙的资料。
被记载的龙数量不多,祂们天性高傲,平等的看不起除了同族以外的其他生物,甚至会奴役他族,其中最受这些东西青睐的奴隶毫无疑问就是人类。所以张家对龙最早的记载,大部分都是“被奴役的部落”、“被奴役控制的国家”,以及“屠龙”。
人类与龙之间天然是对立的,所以那时候人类倾尽所有将那些龙都屠杀了个遍,即便付出代价也在所不惜,但又在杀死这些龙之后发现,祂们的“死亡”只是化卵等待重生。人类尝试杀死了卵,于是真正杀死了龙,但有更多的人发现了这种“不死”。
于是【龙血】的作用也被发现,张家的长生之秘中也多了一份记载。之后张家就不知不觉间多了一个斩杀“混血种”的使命,因为那些混血的生物大都残暴得没有理智,且同样带有毒性。
但张祈灵没找到与陆明黎相似的混血。
人类与龙的混血自然有过,但那些记载在册的基本上都是无理智的存在,这种更符合陆明黎口中的“死侍”。
还有一个让他不解的是,记载有关龙的能力中,这些龙所使用的言灵只有寥寥几个,并且各不相同。
比如说,有龙的能力是风,风中藏着妖物,吸人血液,也能号令风掀起天灾,将树木卷上天空;有龙能翻动大地,引起地动山摇;也有龙能喷吐火焰,引动火山爆发,这些记载中,这些龙都有着各不相同的能力,所以张家人在屠龙之前都会先调查这只龙的能力,以做出应对之策。
而这些记载中的能力,陆明黎都拥有。
这个不应该的,在众多的混血,不,死侍中,拥有这些能力的寥寥无几,但也有一个共同点——它们只会继承龙的一个能力,不可能存在多个的。
而且陆明黎还有理智,甚至比绝大多数人类都聪明。虽然脑回路奇怪了点,比寻常孩子皮了点,但他实际上的确是一个懂礼貌的好孩子,闯祸会认错,也会自己收拾烂摊子,虽然精力旺盛了点,太会讨巧卖乖了点,但实际上有一套自己的行事准则,有底线,不会用自己的能力肆意妄为。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是一个好孩子。
也就难以与张家记载中那些龙以及死侍联系起来。
但他是混血,人与龙的混血。
张祈灵的视线落在这些散落在桌子上的书册上。混血种是怎么来的呢?张家的记载中,都是沾染到龙血的毒性才出现的。那陆明黎呢?他又为什么会那么特殊?
想起数年以来不少张家人被抓捕后的相关记录,张祈灵将所有的书册又重新合上,取过湛卢剑,离开了这个书库。
他以前从来不去思考这些的,因为陆明黎在他身边的时候开朗又活泼,会闯祸又会卖乖认错,他自然而然就将那些不愉快的抛在了脑后,但现在,他想先去找自家弟弟。
也许是他的希望过于迫切,踏出书库后,入目的就是这座古墓的大门,张祈灵并不意外,那颗陨石在张家的记载中被称为“空间芥子”,进入陨石内部后就像是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一个由进入者的记忆形成的幻世界。好消息是这个世界并不是独立的,就算进入者很多,他们的记忆也会相互联结在一起,共同组成一个幻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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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知道为什么,陆明黎与自己一起进来却没有出现在一起,但若是迫切希望的话,是能够看到自家小孩儿。
所以他径直走出了大门,穿过了山洞口,外面自然已经不再是无人的荒地,也不再是长沙的地界,甚至不再是同一个世界。
炫彩的霓虹灯将夜晚的城市渲染成了纸醉金迷的不夜之都,就连天空中飞过的不知名飞行器都亮着显眼的虹光。城市的大楼鳞次栉比,共同组成了这屹立于大地之上的钢铁巨兽。
异世之人站在唯一还算熟悉的高山之顶,眺望着下方陌生的城市。
“各位游客请注意,计时12分钟22秒,牡巫山将开始施行人工降雨,降雨为30mm,请各位游客在规定时间内离开降雨范围,以防止强降雨为您带来不便。各位游客请注意……”
无人操控的鸟状飞行器从他头顶飞过,报着机械音飞遍这座山的每一个角落,提醒着各位游客尽早离开山区。张祈灵没见过这种东西,那东西拥有类似于鸟的外形,却都是金属制作,有点像是传说中的鲁班机关,但又像是西洋那边的科技产物。不,西洋也没有这般精巧的科技产物。
这是他弟弟的记忆,好似完全是另一个世界的记忆。
但是张祈灵想不通,他想见的是他弟弟,为什么会被送到这个陌生的山里?
小黎,在这座山里吗?
他回头看向山顶的方向,恰巧看到不远处有人踩踏着一块长板自地面升到了天空,他娴熟的一扭腰,脚下的飞行器就调转了个方向,带着节奏强烈的动感音乐就从他身边呼啸而过,向着城市的方向飞了过去。
【全文基于原著人设创作,不涉及原著剧情,可当原创阅读】 【好消息】:她穿进了人尽皆知的《歌剧魅影》。 【坏消息】:她穿的是恐怖片版本! 一觉醒来,薄莉穿越到了十九世纪。 雾霾严重,肺结核流行,卫生条件堪忧,一脚一坨马粪的十九世纪。 更糟糕的是,她穿成了马戏团里的一名演员。 ——女扮男装的演员。 这是一个女性剪短发、穿裤子会被严厉审判的年代,没人怀疑她的真实性别,大家只当她是一个清秀过头的男孩。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她个头一点一点拔高,女性特征也越来越明显……马戏团人多眼杂,再这样下去,她女扮男装的事情迟早会露出马脚。 临走前,她拽上了马戏团里一个饱受虐待的少年,打算跟他白手起家,另组一个马戏团。 · 薄莉不知道的是,少年性格冷漠怪异,如同一头多疑的疯狗,随时准备置她于死地。 在他看来,薄莉胆小、贪婪又懒惰。 这样的人,迟早会抛弃他,另谋出路。 就算她是真心要跟他搭伙,看到他的相貌后,也会抛弃他。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主动杀死她? 这样就不必看她惊慌失措的神情了。 谁知,她并不胆小也不懒惰,相反聪明又冷静,并且丝毫不厌恶他的相貌,也不讨厌他古怪的性格。 他们成为了非常合拍的合作伙伴。 可惜,美梦终究是要醒的。 一天下午,他站在门后,听见她对一个年轻英俊的男子说道: “……你再这样说,我就生气了,我现在是单身。” “埃里克?他是我弟弟。”不知对方说了什么,她诧异地笑了一声,“我们岁数相差这么大,怎么可能是夫妻。” · 从这天起,薄莉就产生了强烈的幻觉,总觉得有人在暗中窥视自己,呼吸近在咫尺,仿佛就在她的身后。 幻觉日益加重。 到后来,她后背紧贴墙壁,都会觉得墙中有人在看她。 对方的视线一日比一日露骨,一日比一日炽烈。 似乎随时会穿墙而出,来到她的身边。 【阅读预警】 1、疯狗年下,粘人精男主,目光寸步不离女主的那种。 2、年龄差为6岁,是指穿越前的女主X男主。穿越后,男女主同岁。 3、《歌剧魅影》有很多个版本,这次写的是恐怖片版本(不是指某一部恐怖片,而是整体风格),非人感较重,性格行为可能会比原著更加偏执过激。 4、女主前期会有点害怕男主,但很快就会乐在其中,假如男主的一举一动不戳女主xp,那还有什么意思。 5、封面为约稿,可以自留欣赏,禁止转载/盗用。 6、段评已开,不需要任何门槛,但禁止出现影响其他读者阅读体验的评论,如KY、代入真人明星、联系三次元等评论,看到会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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